人力三轮车属于必须登记的非机动车车种,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才可上路。而第十六条“登记上牌的特殊要求”明确,人力三轮车仅限于市政、环卫等单位因作业需要申请登记上牌。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残疾人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为应当登记上牌车种;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为自愿登记车种。
除了上述车种之外的其他非机动车(包括电动平衡车)都不属于可以登记上牌车辆,不可在本市道路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一般是在违章后第三天到第十三天可以查到。查询车辆违章及处理的方法有很多,但是用到的资料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车牌号以及车辆识别码。车辆识别码在行驶证上可以找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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