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进行公示。其中透露,为助力广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功争取中央大气资金支持广东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燃油货车淘汰更新项目。补贴分为淘汰补贴和更新补贴两种,最高补贴9.50万元/辆。
省生态环境厅透露,截至2025年6月底,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超4500万辆,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机动车排放已经成为我省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之一,特别是中重型燃油货车,以占燃油机动车总量不到2%的比例贡献了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的58%,加快中重型燃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已经是我省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所在。
《通知》中明确,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范围包括淘汰补贴和淘汰更新补贴两类。提前淘汰的,予以淘汰补贴;提前淘汰并新购新能源车的,予以淘汰更新补贴。
同时,《通知》也明确了不予补贴的几种情形。依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淘汰或出口时间确定淘汰补贴标准;对淘汰更新的国三、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依据新购车辆类型确定更新补贴标准。
补贴如何申请?根据《通知》,申领人登录“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的“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模块,上传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机动车注册地登记地选择补贴申领地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补贴资金申请所需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申请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后,确定补贴金额,及时向同级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建议。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同级生态环境局提出的资金拨付建议,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审核后向申请人拨付补贴资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广州日报新花城
【来源:广州日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发至邮箱newmedia2023@xxcb.cn,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内容咨询及合作:19176699651;yuanshipeng@xxcb.cn。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