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主因充电后未及时挪车,94分钟被收取438.4元超时占用费

新能源车主因充电后未及时挪车,94分钟被收取438.4元超时占用费,引发争议。这笔费用合法吗?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难和充电站资源紧张成为普遍现象。8月30日,一位新能源车主顾女士在充电后未及时挪车,导致充电站对其收取438.4元超时占用费,此事引发了广泛关注。据“看看新闻”报道,顾女士充电结束后占用了充电车位94分钟,支付了共计546.85元,其中充电费为108.45元,超时占用费则为438.4元。这一事件反映了当前充电站运营中普遍存在的超时收费问题,以及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权益争议。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了顾女士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认为超时占用费的收取是合理的,且收费标准在多种渠道进行了明确告知。这一案例不仅体现了企业为了提高充电站资源利用率和用户体验而采取的管理措施,也提醒消费者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公共资源。此外,该事件还引发了公众对充电站运营规则的讨论,尤其是超时占用费的设定标准是否合理、透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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