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29日开始,莲都区将正式启动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补贴金额总共达到了700万元,购车的消费者最高可享10000元的补贴。
根据《丽水市消费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丽水市消费券发放指导意见〉的通知》,为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不断激活汽车市场的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此次,莲都区结合汽车消费市场实际,精心制定了汽车消费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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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时间
2023年9月29日9:00至10月31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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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消费者在市区(不含开发区)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以开具该企业汽车销售专用发票为准)汽车,并达到一定金额即可享受补贴。补贴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
参与企业需为限上汽车销售企业;
满足上述条件的汽车企业需填写《汽车销售企业承诺书》,承诺不趁机涨价加价,并提交包含参加活动各类乘用车销售指导价、商家承诺优惠价等相关附件后,方可列入参与活动企业名单。
当年发生2次以上(含2次)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及环境污染犯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类、未完成节能减排年度任务的、欠税未缴清的汽车企业不享受本次汽车消费补贴政策。
参加活动车辆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一)消费者个人购买的家用乘用汽车;
(二)非家用乘用汽车、生产资料用车、二手汽车不参加本次活动;
(三)企业(单位)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乘用车不参加本活动;每个购车人(以身份证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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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
✦ 资金来源:本期购车补贴共700万元,补贴以“消费券”发放,消费者在2023年10月31日前使用完毕。在丽水市区(不含开发区)参加活动的车企内购买个人乘用车时按照“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的原则发放。
✦ 补贴标准:
购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000元/辆;
购买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辆;
购买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4000元/辆;
购买20万元(含)以上25万元以下车辆补贴5000元/辆;
购买2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6000元/辆;
购买30万元(含)以上35万元以下车辆补贴7000元/辆;
购买35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8000元/辆;
购买4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10000元/辆;
本补贴标准的车价认定方式以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载明总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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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程序
✦ 提交材料
1.购车补贴申请表及承诺书;
2.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明;
3.汽车销售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购车合同。
✦ 申请程序
汽车消费券发放启用“莲都区车补”小程序,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通过购车环节锁定补贴金额,由汽车销售企业会同购车人收集相关申报资料,通过补贴小程序发起补贴申请。
扫码进入小程序
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商务部门将补贴统一兑付至汽车销售企业,由汽车销售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发放给消费者。
✦ 申报材料特别说明
1.开票、签订合同、行驶证以及付款日期均需要活动期间,否则为无效申领;
2.购车价格含增值税,购车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时间不得早于开票时间;
4.机动车应当登记为浙K车牌;
5.参与活动的企业和购车人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截止时间
消费者应当在汽车消费补贴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通过“莲都区车补”上传所有申报材料,逾期汽车消费补贴锁定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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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企业参与要求
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制定让利促销优惠方案,同时承诺不乘机涨价加价。
参与活动的企业要主动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协助购车者做好申报工作,及时汇总销售情况。
若消费者退车,应在扣除购车补贴后,再退回剩余购车款,并及时缴回购车补贴。
参与活动的企业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工作管理,确保各项促销活动安全有序。
原标题:《总计补贴700万元!莲都启动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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