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知识分享——
根据近期数据,截至2020年9月底,中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2119次,涉及缺陷车辆8010.2万辆,约占全国汽车保有量的30%。近五年内,年均召回汽车227次,已成为常态。面对汽车召回,车主可能会遇到多种问题。今天,我们将探讨召回是否有补偿,以及错过召回时间该怎么办。
1、在召回维修期间,车主无车可用,若维修地点较远,产生的交通费用能否得到补偿?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生产者需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但并未明确规定因召回导致的无车可用情况需给予车主补偿。多年来,国内外召回案例也鲜有涉及补偿的情况。对于因召回维修地点较远而产生的交通费用,虽然上述条款提到“承担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但并未明确是否包括这种情况。鉴于召回的主要目的是消除安全隐患,而非经济补偿,建议车主优先配合召回以消除缺陷。对于因召回维修地点较远而产生的较多交通费用,建议车主与生产企业或4S店进行沟通协商,以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2、在召回维修期间,车主无车可用,若维修地点较远,产生的交通费用能否得到补偿?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所有缺陷汽车产品实施召回。同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0修订版)第三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在召回计划完成后,如仍有未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继续实施召回。因此,即使在公布的召回时间期限之后,生产者仍有义务按照公布的召回措施消除缺陷汽车产品的缺陷。车主可以与生产者或4S店联系实施召回,以消除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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