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抵押/质押状态下,是否可以进行转让登记呢?答案是肯定的,即使在抵押或质押期间,车辆的登记手续仍然可以办理。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了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当机动车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在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在申请前,必须确保已处理完毕涉及该车的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申请转让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交验车辆,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一系列证明和凭证,包括身份证明、所有权转让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对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提供解除监管证明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若车辆超过检验有效期,则需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将在受理申请后的一日内,查验车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并审查提交的证明和凭证。随后,将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最后,将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此外,若在机动车抵押或质押期间申请转让登记,则需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或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将一并办理新的抵押或质押备案手续。
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电话:0691-812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