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隆回县道路通行秩序,消除涉三轮车交通违法、事故频发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6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三轮车注册登记及违法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一)合规电动三轮摩托车。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必须取得D型机动车驾驶证、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完成车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后,方可合法上路。
(二)非标三轮车。凡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标三轮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核发号牌,严禁市场销售及上道路行驶。
二、整治阶段及措施
(一)宣传告知及办证过渡期(9月1日—9月20日)
过渡期内,为方便广大车主合规用车,请车主主动完善相关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购车税务发票、交强险凭证(可到各保险公司或县交管大队院内负一楼服务点购买),前往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驾管中队(原车管所)或正规机动车服务站,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上牌业务。
(二)全域常态化执法整治期(9月21日起)
过渡期结束后,我队将开展全覆盖、常态化路面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 无证驾驶无牌、无保险电动三轮摩托车;
2. 对车辆非法改装、加装电池及其它配件或外观结构;
3. 在道路上闯红灯、逆行、飙车炸街、违法载人等。
三、有关温馨提示
1. 全县三轮车销售经营商户,严禁销售非标、改装电池及其它部位或配件的电动三轮车。
2. 广大群众请自觉抵制、不购买非标三轮车,主动选购合规达标车辆,及时完成考证、投保、上牌全流程手续,杜绝违法上路行驶。
3.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通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县域道路交通环境。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