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型货车限行规定1
苏州市的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以及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在每日9:00至16:30和18:30至次日7:00的时间段内,需在货车禁限行范围内道路(含城市快速路)通行。此外,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还需遵守市政府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小客车和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交通管理措施。
◉ 轻型货车限行规定2
若皮卡在注册登记时未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则车辆所有人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其他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对于其他货运车辆,苏州市中心城区的限行规定如下:在每日7时至21时,非市区货运汽车被禁止在312国道、阳澄路、阳澄湖大道、星华街、新机场路、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木东公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312国道、苏虞张一级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312国道除外)通行。而在每日21时至次日7时,非市区中型及以上的货运汽车(黄牌)被禁止在东环路、南环东路、南环西路、解放西路、西环路、虎泉路、312国道以内区域通行(不含上述道路)。
◉ 市区特定时间、区域限行
此外,市区货运机动车在每日7时至9时和16:30至20时的时间段内,被禁止在苏虹路、星华街、新机场路等区域内通行;而在每日9时至16:30时,则禁止在东环路、南环东路等区域内通行(含除312国道以外的上述道路),同时禁止在现代大道、星港街等另有禁行规定道路外的其他道路通行。每日7时至21时,非市区货运机动车在新苏路、227分流线、苏虹路、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以及东环路以内区域(除东环路外的上述道路)均禁止通行。而在每日21时至次日7时,非市区货运机动车则被禁止在上述区域通行。
◉ 吴中区及度假区限行说明
苏州市吴中区同样有明确的限行规定。在每日7时至21时,货运机动车被限制在东方大道以西,兴郭路、吴东路、南大外环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以北,木东公路、金枫路以东的区域通行(不含上述道路)。而在每日21时至次日7时,非市区货运机动车则被禁止在上述区域通行。
苏州市度假区也有其特定的限行政策。工程渣土施工车辆(包括自卸货车、专项作业车、特殊结构货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在光电路、230省道、舟山路、环香山路、炙鱼路、孙武路、胥香路和环太湖大道以西的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区域是禁止通行的(含上述道路,但不含230省道)。同时,这些车辆还禁止在太湖大桥和金庭镇通行。此外,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在古城区(护城河以内区域)是全天禁止通行的。
每日7时至次日7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阳澄湖大道、中环东线、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依湖路、南湖路快速路、南湖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中山路、灵天路、张泾浜路、寿桃湖路、观音山路、华山路、建林路、嵩山路、长江路、金筑街、苏城大道、永方路、太阳路、相城大道、太东路、G524以及江陵西路、交通路(原227省道)、云龙西路、太湖岸线等闭合区域内通行(不含上述道路及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