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投产品符合 GB27901-2011《移动式消防排烟机》标准中全部性能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测机
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检测报告;
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认证单元)一致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证书。
如型号产品为分型产品,主性检验报告应明确说明涵盖该产品,主型产品检测报告没有涵盖分型产品
时,应同时提供主、分型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内容不完整、缺页、与所投产品型号不一致的视为未提
供。
用于灾害现场排烟和送风。
2.四冲程汽油风冷发动机
发动机功率:≥3kW(5.5 马力)。
额定风量:≥10000m3/h;
风机重量:≤40kg;
风扇直径:≤50cm;
安全网最小间隙:≤8mm;
连续工作时间:≥2 小时;
3.排烟管
采用阻燃材料制成,内置钢丝支撑,在排烟过程中不会缩扁影响排烟效能;
与排烟机连接可靠,排烟管道应具备极好的耐高温性和耐磨性;
出风口外壳上增加一道 5-10mm 高的阻挡,便于机体和风道固定。
4.机器配有脚轮和制动装置。
尺寸满足用户需求,方便上车,具体尺寸与需求方联系。
5.应有永久性铭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主要参数、制造商、生产日期等内容。
配置:火花塞 2 个,叶轮 1 套、起动拉盘 1 个、排气消声器 1 个、空滤 1 套、维修工具 1 套、润滑油
2 瓶。
★6.增配火花塞 2 个,叶轮 1 套、起动拉盘 1 个、排气消声器 1 个、空滤 1 套、维修工具 1 套、润滑
油 2 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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