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比亚迪车主,火得一塌糊涂。
火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买了什么限量版豪车,也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因为他把4S店当成了自家食堂和免费充电桩。一年去店里吃饭超过260次,不仅自己吃,还带着饭盒打包带走,甚至连家里的电动自行车都要骑到4S店的员工充电区去充电。最后,这家合肥的比亚迪4S店实在受不了了,直接把他“拉黑”,不让他再进店。
这事儿一出来,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有人说这车主“脸皮比墙上的石灰还厚”,人家客套一句“有空来吃饭”,结果他真的天天来。但也有人较真:你当初承诺的时候,也没说不能天天来啊?
就在大家都在讨论“蹭饭260次到底要不要脸”的时候,我反而觉得,这件事真正有意思的地方,根本不在这位庞先生身上。
咱们先把这事儿的来龙去脉捋清楚。
根据封面新闻的报道,这位庞先生是2024年9月在合肥这家比亚迪4S店买的车。购车的时候,客服人员确实明确告诉他,可以享受免费洗车、免费充电、免费吃饭这些服务。注意,是“免费”,而且没有说“一个月只能来几次”,更没有说“不能打包”。
于是,庞先生开始了他的“薅羊毛”之旅。
2025年一年,他到店用餐超过260次。什么概念?一年工作日也就250天左右,他这出勤率比店里不少员工都高。不光自己吃,还带饭盒打包。不光蹭饭,还把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推到4S店员工充电区去充电。今年3月,他甚至把车停到了新车交付区域去充电,店员让他挪车,双方发生了冲突,最后报了警。
4S店方面表示,他们愿意把庞先生剩下的保养券、维修基金一次性买断,从此不再有交集。但庞先生的要求是:要么继续履行当初的承诺,免费洗车吃饭充电;要么把四张保养卡按每张398元折现给他。调解没成功,警方还在调查中。
如果只看这些,确实会觉得这位车主有点“过分”。
但问题是,这件事还有另一面。
4S店的销售经理在视频里抱怨说,庞先生接受服务的频次、内容“已经远超正常的服务范围”。可问题是,“正常范围”是谁定义的?当初承诺的时候,你把“正常范围”写进合同了吗?你跟客户说清楚“超过多少次就不能来了”吗?
没有。
就像庞先生自己说的那句话:“没人告诉我不能。”
这四个字,听起来像狡辩,但仔细想想,它恰恰戳中了这场纠纷最核心的痛点。
商家在推出“免费”服务的时候,心里其实有一个预设:消费者不会太较真,一个月来两三次就差不多了。但他们嘴上不说,合同里不写,就等着消费者“自觉”。这是一种典型的“靠赌”的规则——赌你不好意思天天来,赌你没时间总来。
结果真遇上了一个较真的,他们傻眼了。
但这还不是我今天最想说的。
真正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当这位车主因为“蹭饭260次”被全网嘲讽的时候,那些在营销中各种“吹牛”的车企,却似乎很少有人去认真追究。
咱们来盘点一下,这些年车企的“脸皮”到底有多厚。
先说比亚迪自己。有车主投诉,比亚迪夏车型在宣传时明确写着“云辇预瞄系统功能将于2025年4月逐步释放”,结果到了时间,功能没上线,宣传语却悄悄改成了“后续逐步释放”。一个时间节点说没就没了,消费者冲着这个功能买了车,结果等了个寂寞。这算不算忽悠?
再说油耗测试这件事。2023年,一位拥有140万粉丝的汽车博主“大秦军陕团”,发布了一条方程豹豹5的油耗测试视频,声称自己用“正常驾驶方式”测出了百公里18升的油耗,跟官方宣传的7.8升相差十万八千里。视频一出,全网哗然。结果呢?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辆车在测试当天,有3个时间段车速超过180km/h,120-160km/h的占比超过了80%。这叫“正常驾驶”?最后法院判了,这位博主赔偿比亚迪201万元。
但问题是,这种靠极端驾驶测出来的“油耗门”,影响的仅仅是那个博主的声誉吗?方程豹的品牌形象、消费者的信任,这些都是实打实的伤害。比亚迪能起诉博主,但消费者心里的那个问号,得多久才能消除?
还有那些更“高级”的营销套路。什么“冬季南极测试”,找个极端低温环境跑两圈,就说自己扛得住严寒;什么“比迈巴赫多一度”,各种对标豪华品牌,暗示自己的产品已经超越;什么“视频加速绕桩测试”,把画面速度调快,营造出操控极其灵敏的假象;什么“多少万以内最好的车”,直接把广告法里“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的条款踩在脚下。
你们违反了广告法,你们违反了相关规定,你们在营销里吹的牛,有多少是经得起推敲的?
这些行为,哪一个不是“厚脸皮”?
但奇怪的是,我们对这些“厚脸皮”的容忍度,似乎比对那个蹭饭的车主高得多。
网友可以一边嘲讽庞先生“不要脸”,一边对车企的虚假宣传视而不见,甚至觉得“商业行为嘛,都这样”。这是不是有点双标?
《春城时评》里有句话说得挺在理:“与其穷大方,不如真小人,把规则制定得更严谨一些,丑话先放在前面。”这句话既是对4S店说的,其实也是对所有商家说的。
你承诺“免费吃饭”,又没说清楚次数限制,那人家天天来,你凭什么拉黑?你宣传“多少万以内最好”,又拿不出权威认证,那你凭什么不被处罚?
当然,庞先生把电动自行车骑进员工充电区、把车停在新车交付区,这些行为确实不妥,甚至影响了店里的正常运营。但4S店的处理方式呢?不是沟通、协商、完善规则,而是直接拉黑、报警、对簿公堂。这事儿闹到最后,警方介入了,调解没成功,双方都觉得自己委屈。
四川新闻网的评论文章点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既然你承诺在先,就别怪车主故意‘薅羊毛’。否则,真的遇上这样的车主,你就‘拉黑’车主,这不是车主有错,而是你没格局。”
格局这个东西,说起来虚,但在商业里,它实实在在体现在规则制定上。
有的面馆推出“免费续面”,加一碗两碗没问题,加到第三碗脸色就不好看了,加到第四碗第五碗,恨不得直接摔锅砸碗。这能怪顾客吃得多吗?不能,只能怪你自己当初没说清楚“续面上限是多少”。
好的规则,是让所有人都知道边界在哪里。坏的规则,是只把边界藏在老板的脑子里,等着消费者“自觉遵守”。
回到最开始那个问题:车主蹭饭260次,到底要不要脸?
我的看法是,你可以说他“不体面”,但不能说他“做错了”。因为他确实没有违反任何规则。而那些在营销中弄虚作假、踩着法律红线跳舞的车企,才是真正需要被质问“你要不要脸”的一方。
一个消费者,占了你一点小便宜,你就全网声讨、报警拉黑;而你自己在广告里吹的那些牛,坑了多少消费者的钱,误导了多少人的购车决策,你算过这笔账吗?
庞先生在调解的时候说过一句话:“履行当初对我做的承诺。”
这句话,其实也是所有消费者想对车企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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