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落地实施。这一新规带来了驾照实习期规定的诸多变革。本文旨在为新驾驶人详细解读这些变化,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其中,实习期的定义发生了显著变化。依据新规第七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自初次取得汽车类或摩托车类准驾车型之日起,将迎来为期12个月的实习期。
汽车类准驾车型涵盖A、B、C、M、N、P六大类别。
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包括D、E、F三类。对于初次申领的驾驶者,将面临为期一年的实习期,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准驾车型。若在同一准驾车型内进行增驾,如C类增驾至B类或F、E增驾至D,则无需实习期。然而,若跨类别增驾,例如A、B、C类增驾至D、E、F类或反之,则需重新开始为期一年的实习期。
1.问
若之前已取得驾驶证但未参加实习期考试,新规下是否还需参加?
答
新规已取消了实习期考试的要求。因此,在新规实施前已取得的驾驶证,在实习期满后无需再参加任何实习期考试。
对于处于实习期的驾驶员,新规中明确规定了一系列必须遵守的规范。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实习驾驶员能够安全、合规地驾驶,从而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顺畅。具体来说,实习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并在车辆上张贴实习标志以示提醒。同时,他们还需要在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陪同下驾驶,以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时,驾驶员必须在车身后粘贴或悬挂统一规格的实习标志,以示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
2. 实习期内不得驾驶的车辆
在实习期内,机动车驾驶人严禁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同时,他们也不得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此外,实习期内的驾驶人也不得牵引挂车。
3. 必须牢记的实习期规定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且驾驶经验不少于三年的驾驶人陪同。特别指出,若驾驶的是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则可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4. 实习期内的特殊规定
在实习期内,若驾驶人增加了准驾车型,则其驾驶的机动车不受原有实习期规定的限制。但需注意,若在实习期内,驾驶人的准驾车型被记满12分或以上,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若想重新获得该驾驶资格,需重新报名参加相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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