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故障维修3次是否可以申请换车

关于同一个故障多次维修后是否可以申请换车的问题,答案并非绝对。根据汽车三包法规定,仅因同一部件或同一故障维修三次以上并未修复,并不直接构成换车的条件。然而,若在汽车的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次数超过五次,或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十五天,消费者凭借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有权要求销售者负责更换。

对于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六十日内或行驶里程三千公里之内,如遇到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等严重问题,消费者享有选择更换或退货的权利。

在三包有效期内,若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两次后仍未排除故障或又出现新的故障,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亦可选择更换或退货。同样,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等主要零件若因质量问题无法满足正常使用,消费者也可行使更换或退货的权利。

若符合换车条件,而销售者无法提供同品牌同型号的汽车产品或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汽车产品来供更换,消费者可选择退货。因此,只是单一的故障维修三次,尚未达到换车标准。消费者需妥善保存每次的维修记录单,以备可能的维权之需。遇到纠纷时,可寻求媒体支持来推进解决。

同一个故障维修3次是否可以申请换车-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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