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留驾驶证的五大法律依据与处理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当交通警察认为有必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时,他们有权先予扣留驾驶证,并在接下来的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但请注意,这里的“暂扣”与“吊销”是行政处罚措施,而“扣留”则是一种行政强制手段。

【 法律条款概述 】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交警可以扣留驾驶证呢?

【 驾驶证扣留情形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以下情形可能面临驾驶证的扣留: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 将车辆交给无证或证件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3. 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的50%;

  4. 驾驶拼装或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5.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

此外,对于醉酒驾驶、交通事故后逃逸或构成犯罪的情况,驾驶证也会被吊销,而在吊销之前,驾驶证会被扣留。

值得注意的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需要在15日内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若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处理,驾驶证可能会被吊销。

交警扣留驾驶证的五大法律依据与处理程序-有驾

【 处理程序 】

在扣留驾驶证的过程中,交警需遵循以下程序:首先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关于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拟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及其依据,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其次,需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应予以采纳;最后,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若存在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驾驶证将被扣留至处罚决定作出之日。在此期间,若先予扣留驾驶证,则扣留一日可折抵暂扣期限一日。一旦罚款缴纳完毕,驾驶证应立即发还。对于第(五)项情形,驾驶证将被扣留至考试合格之日。若驾驶证被吊销,则由公安交管部门收回;若未收回,将作公告作废处理。

【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使用 】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由当事人、交通警察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若当事人拒绝签名,交通警察应在凭证上注明。并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必须详细载明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违法事实、采取措施的种类和依据,以及处理的具体地点、期限和决定机关名称。当事人还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现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执行,并在24小时内将凭证报至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驾驶证扣留的期限规定 】

那么,驾驶证会被扣留多久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若存在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驾驶证将被扣留至处罚决定作出之日。在此期间,若先予扣留驾驶证,则扣留一日可折抵暂扣期限一日。一旦罚款缴纳完毕,驾驶证应立即发还。对于第(五)项情形,驾驶证将被扣留至考试合格之日。若驾驶证被吊销,则由公安交管部门收回;若未收回,将作公告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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