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咨询中心—黄珊、王植]
导语: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各地为实现存量资产盘活及推动平台市场化转型,积极创设并出让各类经营权。对于准备转型或正在转型的城投类企业而言,借助经营权的获取与运营,可有效推进自身产业化转型,实现业务结构多元化及竞争力提升。
上一篇文章《经营权vs特许经营权:如何让资源变资产,再从资产变资金?》分享了经营权与特许经营权的区别,也带大家了解了地区存量资产如何去实现盘活,而盘活主体当中必然少不了地方国有企业。那么,这篇文章将从当地国企的角度,分析产投平台如何借经营权的东风实现资产和收入的双丰收。
产投平台获取经营权的重要性与方向
1、契合转型定位:城市运营、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经营权盘活正趋于活跃,这与产投类客户的转型定位高度契合。经营权涵盖了众多领域,如公共事业、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等,近年来政策持续为地方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有偿使用等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供支持。例如,在城市运营领域,智慧停车和公租房的经营权出让成交频繁;在自然资源方面,多地将砂石、景区等自然资源经营权无偿划入产投平台。这一举措不仅能增加地方财政非税收入、提高城市运营服务效率,还符合监管对产投类客户支持城市和产业运营、开发区域禀赋资源的转型定位。通过获取和运营经营权,产投类客户能够推动市场化进程,赢得监管和市场的认可。
2、助力资产与收入扩张:经营权可推动产投类客户经营性资产、收入扩张以及融资突破。一方面,产投类客户通过直接授权获取经营权,能扩充经营性资产规模;另一方面,借助有偿使用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可以在短时间内贡献收入,符合监管新增发债要求。2024 年以来首次发债的产投案例显示,许多产投将经营权作为关键资产构成,其中不少首发产投的经营权资产占比超50%,且规模较大的经营权多紧密关联区域资源禀赋,常见于景区、砂石、收费路桥等领域。
3、优质经营权项目选择
各地可依据区域资源禀赋,甄选优质经营权项目,以此来推动产投平台的整合进程。经营权能够助力产投达成经营性资产、收入的扩张以及实现融资的突破。例如,可通过直接授权获取经营权,以此来充实经营性资产;借助有偿使用与政府购买服务,能在较短时间内增加收入,进而满足监管对于新增发债的要求。不过,部分经营权存在评估入账价值过高的疑虑,一些项目后续在开发、项目融资等环节,落地难度颇大。此外,不同经营权的收益呈现出较大差异。其中,自然资源、交通基础设施类的收益相对较为稳健;公用事业类因民生属性显著,成本覆盖存在一定的困难;而像低空经济、充换电设施等新兴经济类,可能会面临需求不足的潜在风险。
4、依托政企关系优势,优化运营流程
产投平台凭借政企关系优势,能优化经营权收益保障机制。准公益属性的经营权项目,靠使用者付费很难实现收益自平衡。产投平台需与政府充分协商该项目的收益保障事宜,比如请政府协助把控运营成本、提升使用量,或依规给予运营补贴等。鉴于经营权运营涵盖诸多专业领域,产投平台可借助流程外包、合作开发经营等模式来规避风险,进而提高项目收益。
产投平台获取经营权模式的多元路径、及模式对比分析
1、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具有项目规模大、经营期限长、排他性安排和融资能力强等优势,但产投类客户仅能参与存量资产盘活项目,需关注新增隐债风险。
2、直接授权
直接授权模式流程简便,无需支付对价,有助于扩充经营性资产规模,但部分经营权可能存在程序和权属瑕疵,影响后续开发和融资。
例如,一些地方以“项目+资源开发”方式直接授权的经营权项目,难以明确区分项目实施和资源开采的边界,存在权利瑕疵;且多数直接授权方案仅明确平台公司职能,实际开采时还需向主管部门另报开发方案。
3、有偿使用
有偿使用模式涉及的公共资源范围较广,但部分领域存在经营权规模有限、市场竞争激烈等风险。在实务中,产投类客户可与地方政府协商,通过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全域同类资源使用权的一次性出让,以达到与排他性权利相当的效果。
有偿使用模式下的公共资源经营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权的让渡与获取
1)政府让渡经营权:政府将部分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或主要由部分社会公众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及其相关权益,通过出让、出租、出借等方式转让给特定的受让方,使受让方获得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对公共资源进行经营的权利。
2)受让方获取经营权:受让方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获得公共资源的经营权,从而能够利用这些资源开展经营活动,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
(2)经营活动的开展
1)商业经营行为:受让方利用公共资源从事面向公众的经营活动,如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广告、在市政道路路内设置停车泊位并收取停车费、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地下人防设施等地下公共空间进行商业开发等,这些活动具有明显的商业性质,以获取经济收益为主要目的。
2)经营内容的多样性:经营内容丰富多样,包括市政公共设施、空间、地名的冠名权经营,城市公共空间广告设置权经营,公园绿地等城市绿地内配套服务设施及场地经营等,涵盖了多个领域和行业
(3)经营收益的获取与分配
1)受让方获取收益:受让方通过合法的经营活动,向使用公共资源的公众或企业收取费用,从而获得经营收益。这些收益是受让方投入资金、人力、物力等进行经营活动的回报,也是其持续经营的动力。
2)政府获取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所有者,通过出让经营权等方式,从受让方处获得有偿使用收入。这些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市政公共资源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支出。
(4)经营的监管与约束
1)政府监管: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经营进行监管,确保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维护公共利益。监管内容包括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对经营收益的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等。
2)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公共资源的经营也有监督权,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对受让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反馈,促使受让方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4、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通常具有服务领域分散、经营模式轻资产、单个服务合同金额相对较小等特点,且部分领域对专业服务能力要求较高。高层级国企可通过聚焦某一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培育专业服务能力并覆盖全域,实现政府采购服务的规模效应。
经营权的优势及新思路
经营权的优势在于能够助力产投企业类整合资源,实现资产和收入的扩张。
新的思路包括将相关联的项目打包整合。例如,将路边停车和公共停车场配套充电桩打包为一个项目。这样既符合相关合规要求,又能实现资源整合。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空间资源,在提供停车服务的同时,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拓展经营渠道。
这种整合后的项目能够提升经营性收入,因为充电桩的使用可以增加额外的收费来源,并且由于停车和充电需求的相互带动,整体项目的收入水平和资源利用率都有所提高,为产投类企业带来更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城市的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做出贡献。
产投平台经营权开发的要点聚焦
不同经营权运营收益差异大。那我们的产投平台在获取不同的经营权,以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风险点?又如何最大化保证经营收益呢?根据项目实践整理了以下几个领域的项目经验建议。
在准公益性经营权领域,产投平台要与政府充分磋商,提高项目收入对成本的覆盖能力。如:
垃圾环卫、污水处理等项目,要求政府提最大化供运营补贴;
公租房运营项目,明确出租率低时调整承租对象范围;
景区经营权项目,要求政府方提供客流引导和保障措施。
在河道清淤砂石开采项目,实行“采售分离”;
公租房、停车场运营领域,采购管理服务外包;
水务、环卫等公用事业和市政服务领域,产投平台可采用流程外包、与专业运营机构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降低风险、提升收益。
经营权创设:多领域机遇与产投平台的契合
经营权在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公共资源等多领域广泛分布,但近年来,盘活的经营权集中于城市运营、自然资源等领域,其盘活领域与产投平台职能定位较契合,且有助于提升地方财政收入(小编在文末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经营权目录,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便于产投类企业能根据自己的主责主业,争取地方政府给予经营权资源的赋能)。四川各区县也在积极梳理区域资源禀赋,选择优质经营权项目注入给本地的国企平台公司,实现产业化的转型和整合。我们整理了该领域的两个项目要点,供各地政府以及转型产投的企业作为借鉴。
案例一:四川省某区县停车位及充电桩经营权项目(有偿出让)
为提升区域城市治理能力与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四川省某区县主管部门将区内停车位及充电桩的经营权进行市场化运作。授权经营企业从主责主业出发,通过有偿出让模式,成功获取了停车位及充电桩经营权资源,出让期限为30年(2025年至2055年)。企业支付一定出让金后,将自主负责停车位及充电桩的运营、维护与管理,通过收取停车费和充电服务费实现营收。这种模式不仅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经营资源,推动其产业化转型与业务多元化,还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了存量资产,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有效缓解了区域交通压力,提升了居民生活和出行水平。
案例二:四川省成都市某区公园经营权项目(直接授权)
四川省成都市某区文化旅游投资公司作为四川省成都市某区重要的文化旅游投资企业,从主责主业出发,积极争取与城市文旅发展相关的经营权资源。该公司成功向上争取到了四川省成都市某区4处公园的经营权。通过直接授权模式,四川省成都市某区城管局将上述公园的经营权授予该文化旅游投资公司,该文化旅游投资公司负责具体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经营期限为30年(2025年至2055年)。
综合来看,近年来,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承压,各地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和公共资源增加财政收入。公共停车领域,2020至2024年11月全国累计成交超千个公共停车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方面,发改委公开新规后特许经营项目231个,其中78个是盘活存量资产的TOT模式项目。
从成交金额看,浙江、贵州、四川等地在公共停车场、环卫、砂石等领域经营权成交金额居前,且多数经营权由项目所在地平台公司中标。这些活跃领域契合城投转型后的企业定位。
目前交易所主要参考“335”指标认定产投平台,产投平台可通过直接授权扩充经营性资产,通过有偿使用和政府购买服务短时间内贡献收入,满足监管新增发债要求。2024年以来,经营权成为不少首发产投的重要资产构成,其资产占比超50%且多与区域资源禀赋相关。
目前各地出让成交活跃的经营权领域多数与城市运营、区域资源禀赋相关,与监管对城投转型后支持性、资源性的企业定位相契合,所以,中哲咨询集团作为各地政府以及国企平台公司的智库,希望通过咨询的路径实现对地方产投平台探索获取并运营优质经营权项目,推进产投业务结构多元化和业务竞争能力提升的助力。
附件:常见经营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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