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中,交强险状态核查是购车者抵御风险侵袭的“坚固盾牌”。借助全国车险信息平台的大数据,就像给购车者配备了一个“超级盾牌”,能够抵御保单伪造、投保金额虚高等欺诈行为的侵害,维护交易的公平秩序。若车辆无保险,购车者除需支付补缴保费和滞纳金外,脱保期间交通事故引发的巨额赔偿和法律诉讼成本就像一场“灾难”,让购车者的资产遭受重创,甚至破产。因此,严格核查交强险状态,是构筑二手车交易安全防线、确保权益可溯源的核心支撑,是购车者必须坚守的阵地。
一、微信查询
打开微信,搜索【万车明鉴】并进入微信小程序
在小程序中选择“车辆事故出险记录查询”,然后按照要求,输入车架号或上传行驶证即可查询到。
另外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万车明鉴】进行查询。
除此之外【万车明鉴】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还能查交强险、商业险、车辆状态、抵押状态,4S店的维保记录、公里数有没有被调过表,车牌查车辆、车架号查车牌,还有名下车辆数查询等等!
二、保险公司查询
保险公司官网查询登录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三、4S店及维修厂查询
若车辆长期在同一家4S店维修保养,可携带身份证、车辆所有权证明前往查询。 但仅限本店维修记录,若车辆未在4S店维修则无法查询。
四、车管所及交通管理部门查询
携带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当地的车管所或交通管理部门。
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与数个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共同订立一个保险合同,数个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以下从定义、类型、特点、与其他保险形式的区别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定义
共同保险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责任,且总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在共同保险中,各保险人在各自承保金额限度内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类型
按投保方式划分形成型共同保险:投保人分别与各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保险金额未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保险人间事先无共保意思联络,而成事实上的共同保险,也称为“复合保险”。例如,投保人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同一财产的火灾保险,两家保险公司事先并不知晓对方的存在,但最终共同承担该财产的火灾风险。协议型共同保险:数家保险公司订立协议,对某一领域的风险,统一销售管理保单、统一支付手续费,并按照统一的份额比例分担收入和支出而结成的联盟,称为“共保体”。“共保体”多由份额最大的保险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代表共保体签发保单、分配保费、理赔损失,其他共保人按约定比例收入保费、分摊赔款。
按保险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划分并列式的共同保险:共保体内各承保人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相互独立,共保人不承担其他共保人所应承担份额的连带责任。连带式的共同保险:承保同一危险的各个共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赔偿承担连带的责任,每个共同保险人均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但共同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全部赔偿义务之后,可向其他共同保险人要求承担其分摊的份额。
按保险标的是否在共保承保人经营区域内划分同地共保:保险标的在共保承保人经营区域内的共保。异地共保:保险标的在共保承保人经营区域外的共保,当地每个共保承保人所占的份额不得低于20%(以共保集团方式共保的除外)。
特点
投保人与全体保险人发生保险法律关系: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人的名义(首席承保人)签发保险单,每个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虽然在保险实务上,投保人仅须与一个保险人接洽,但在法律上,投保人仍然与所有的保险人直接发生关系,首席承保人是其他共保人的代理人。
共保人义务内容相同保险责任期限:形成型共同保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期间存在重合,协议型共同保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期限完全相同。承保的责任范围:共保人承保的责任范围相同。如果保险责任交叉,导致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对同一保险事故所至同一保险标的物的损失都应对同一人负赔偿责任,则为保险竞合。承保的标的:共保人承保的标的相同,且保险总额不得多于保险标的损失时的实际价值;超过者,则为重复保险。
可能限制竞争:协议型共同保险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保险经营者,以消除其间的竞争为目的而共同或者联合实施的承保行为,因此可能会演变成一种垄断。
与再保险的区别
保险关系不同:共同保险是多数保险人同投保人建立的保险关系,属横向联系或原保险,且为原保险的特殊形式;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关系,是原保险人将承保的风险部分转移给再保险人。
风险分散方式不同:共同保险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散,各共同保险人仍然可以实施再保险;再保险是风险的第二次分散。
保险费收取与责任分摊不同:共同保险中,投保人向各共同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各共同保险人按约定比例承担责任;再保险中,原保险人向再保险人支付再保险费,再保险人按再保险合同约定承担原保险人分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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