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后,不少车主对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存在疑问:是否包含涉水、自燃等常见风险?事实上,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后,原有部分附加险已纳入车损险主险,但具体条款仍需仔细拆解。
一、涉水险:部分纳入但有除外条款
改革后的车损险已包含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但需注意两个核心限制:
赔付条件:仅赔付车辆在积水路段行驶或停放时,因进水导致的发动机损坏。若车辆熄火后人为二次点火造成损伤(常见操作失误),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地域差异:东南沿海等多雨地区,部分保险公司仍将涉水险设为附加险,需额外付费投保。
二、自燃险:有条件覆盖但排除人为因素
自燃险同样并入车损险主险,保障范围包括:
电路老化、油路故障等非人为原因引发的自燃;
车辆自燃导致的周边财产损失。
但以下情况不赔:擅自改装电路引发自燃(如加装大功率音响);
车内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物导致爆燃;
仅投保车损险未购买附加自燃险(个别地区仍保留附加险形式)。
三、理赔实战指南
证据固定:涉水事故应立即拍照记录水位线,自燃现场需保留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
报案时效:涉水险需48小时内报案,自燃险通常要求24小时内;
特殊车型:新能源车电池自燃需单独投保“三电系统险”,不在传统自燃险范围内。
车险改革虽扩大了车损险基础保障,但关键风险点仍存在免责条款。南方多雨地区车主建议加保涉水附加险,车龄超5年的燃油车可侧重强化自燃保障。定期检查油路电路、暴雨天规避深水区,才是防范风险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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