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工具的广泛定义
在政策问答中,交通运输部明确指出,公共交通是指居民可以共同享用的客运交通方式。这涵盖了多种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以及各种有轨客车,包括地下铁道和近郊列车,还有出租汽车等。然而,目前对于公共交通工具的定义和范围尚无明确标准。
在广义上,公共交通工具应涵盖公交车、火车、飞机、地铁、轻轨、轮船、出租车、网约车、长途客运、校车、班车以及旅游车等众多类型。但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中对于公共交通工具的定义并不包含小型出租车。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出租汽车作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以补充城市公共交通的不足。其发展需遵循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原则。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样强调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理念,并有序推动网约车的发展。网约车服务需坚持高品质、差异化经营,以适应市场需求。
3、在税收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将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这涵盖了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以及固定路线的班车等服务。
4、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对“公共交通工具”的定义进行了明确。这包括了大、中型出租车在内的各种公共汽车、火车、地铁、轻轨、轮船和飞机等。值得注意的是,小型出租车并不包含在内。同时,单位班车和校车等大、中型交通工具也被视为“公共交通工具”。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