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多数城市都放开新国标电动车上牌的当下,珠海依旧保持着一项执行了20多年的硬性规定:全域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道路行驶。不少外地游客、跨市通勤的市民不知情踩坑,车辆被扣还面临高额罚款,损失不小。
这项政策并非临时管控,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政策2005年首次在原特区内实施,2011年修订后扩大至珠海全部行政区域,香洲、金湾、斗门、横琴、高栏港全域执行统一标准,不存在“郊区松、城区严”的差别对待。
很多人误以为“我的车是新国标、上了外地绿牌就能进”,这是最常见的误区。哪怕是符合国家标准、在其他城市正规上牌的电动车,只要驶入珠海辖区市政道路,一律按违法处理。市际卡口均设有醒目警示牌,并有专人值守劝返,拒不配合的直接拦停处罚。
对应的处罚标准十分明确:执勤交警可当场扣留车辆,并处2000元罚款,本地居民、外卖骑手、外地游客一视同仁。若逾期30日不接受处理,车辆还将被依法没收。需要说明的是,珠海允许商家合法销售电动自行车,但必须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禁行告示,提前告知消费者上路禁令。
在此提醒大家:计划到珠海旅游、跨市通勤,切勿骑电动自行车入境;本地居民也不要心存侥幸骑行上路。短途出行可选择人力共享单车、公交、网约车等合规方式,避免因小失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