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新增“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上道路行驶条件及违法责任归属。
核心规则与责任划分
违法责任归属 :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由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非激活状态管理 :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或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按非自动驾驶汽车规定管理。
举证责任 :车企认为违法与自动驾驶功能无关的,需承担举证责任。
技术分级与边界明确
定义区分 :自动驾驶汽车指设计运行条件下代替驾驶人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辅助驾驶仅辅助执行部分任务。
L2与L3差异 :L2级辅助驾驶中驾驶员全程负责;L3级激活时系统主导,车企承担主体责任。
政策铺垫 :2023年四部委启动智驾准入试点,2025年首批L3车型获准入,2026年发布L3/L4强制安全国标。
产业影响与行业规范
终结营销乱象 :草案要求车企如实告知功能边界,禁止虚假宣传,终结“L2+”等模糊概念。
推动商业化 :责任明确为L3大规模落地扫清障碍,车企需强化系统安全与冗余设计。
安全监管升级 :强制国标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包括仿真测试、人机交互监测等。15
此次修订填补了自动驾驶法律空白,为产业健康发展划定安全红线,也为未来技术迭代留出调整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