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庆客运收费标准远超同行,多重额外收费加重经营负担,盼规范整治

道路客运是城乡群众出行的重要民生载体,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多年持续推进客运行业规范化改革,明确全面清理车辆挂靠模式,推行标准化承包经营,要求运输企业依规收取合理管理服务费,杜绝巧立名目、超标准、重复加价收费行为。近日,延安市龙庆客运服务公司数十位全额出资购车的班车经营从业者联名反映,企业长期执行远高于本地同行的月度管理费用,叠加二级维护、证照代办等多项无政策依据的额外收费,多年来经营者多次向市交通局、交通服务中心上门沟通协调共计 18 次,历时四月仍未达成一致,全体从业者恳请主管部门实地核查、规范企业收费行为,维护基层客运经营者合法经营权益。

一、政策明确取缔车辆挂靠,企业 “纸面承包、实质高额收取原挂靠费用”,收费标准常年无序上涨

据从业者介绍,早在 2012 年延安市交通主管部门已出台正式文件,全面取消客运车辆挂靠经营模式,全市统一推行公车承包经营制度,全市各客运企业仅可收取配套管理服务费,车辆产权由企业自有或经营者全款出资购置。

龙庆客运名下所有运营客车均由各位经营者全额出资采购,企业未承担任何购车成本,却以承包管理为名,逐年单方面上调月度固定费用,涨价均附加强制约束条件,经营者若不接受涨价,企业便不予办理车辆更新、营运延期手续,迫使从业者被动接受调价:

1.2008 年前,32 座以下客车月度管理服务费标准为 1055 元;2.2008 年线路招投标政策落地后,企业以招投标产生运营成本为由,单方面将月度费用上调至 1855 元,持续收取四年;

3.2012 年全市落实取消挂靠、推行承包经营政策后,企业再次加价至每月 2455 元,该标准执行至 2015 年;

4.2015 年起,车辆使用满五年如需延期营运,企业加价至每月 2755 元;2016 年批量车辆更新后,月度固定费用直接涨至 3355 元,该标准延续至 2025 年。

对比延安本地多家客运企业收费标准,同车型月度管理服务费存在巨大差距:子长客运 1800 元 / 月、延川客运 1600 元 / 月、志丹客运仅 1000 元 / 月、延安汽车运输公司 1800 元 / 月,龙庆客运 3355 元的月度收费显著高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经营成本差距让从业者运营压力陡增。

从业者核算 2008—2025 年企业超标准多收取费用明细

2008—2012 年,合计 60 个月,每月相较原合规标准多收 800 元,累计多收 48000 元;

2012—2015 年,合计 36 个月,每月多收 1400 元,累计多收 50400 元;

2015—2016 年,合计 12 个月,每月多收 1700 元,累计多收 20400 元;

2016 年末 —2025 年,合计 108 个月,每月多收 2300 元,累计多收 248400 元; 四项合计企业多年超标准收取费用共计 367200 元。

从业者表示,行业政策早已区分承包管理服务费与历史挂靠费:全市其余客运企业签订承包合同后,仅收取合理基础服务费,不存在叠加高额原挂靠性质收费;但龙庆客运虽制式合同标注为承包经营,实际收费逻辑、涨价依据仍沿用已被政策废止的挂靠收费模式,属于 “真挂靠、假承包”,与全市统一行业改革要求相悖。

二、合同签订流程不合规,企业单方留存全部协议,经营者无维权凭证

按照道路客运承包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及行业监管要求,客运承包合同应一式三份,企业、经营者各留存一份原件,第三份交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保障双方权责对等、有据可查。 但龙庆客运在签订承包合同时,所有合同原件仅由企业单方面保管,未向每一位经营者交付属于乙方留存的合同文本,经营者手中无任何纸质协议原件。一旦出现收费争议、营运手续纠纷,从业者缺少直接书面凭证,维权渠道受阻,企业单方掌握合同全部解释权,双方地位严重不对等。

三、多类项目收费大幅高于县域同行,自立名目叠加重复收费,加重运营负担

除畸高月度管理费外,龙庆客运在车辆维保、证照办理环节设置多重收费,同类服务收费远高于延川、子长、志丹等同行业企业,多项业务主管部门办理零行政收费,企业额外收取代办、维保溢价,形成重复收费:

(一)车辆二级维护收费溢价明显

营运客车定期二级维护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常规维保项目,延安各区县客运企业收费标准统一且低廉:子长客运单次 200 元,延川、志丹客运单次均为 300 元,而龙庆客运单次二级维护收费高达 600 元,价格最低超出同行一倍,无合理成本公示依据。经营者称,企业统一指定维保渠道,不允许自主选择合规维修厂,变相强制接受高价维保服务,每年两次二级维护仅此项就比其他公司多支出数百元长期成本。

龙庆客运收费标准远超同行,多重额外收费加重经营负担,盼规范整治-有驾

(二)证照代办跑腿费无政策支撑,重复收取

道路运输证年审、乘务员从业资格证办理、承包人变更等业务,在市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均无官方收费,相关代办费用属于企业自行增设收费项目,本地其余客运企业要么免收、要么仅收取极低工本费:

道路运输证一年审验两次,企业每次收取 600 元代办费,全年合计 1200 元;

乘务员上岗证年度核验,单次收取 120 元;

承包经营权变更、更换合同经营者姓名,一次性收取 4500 元高额费用。

龙庆客运收费标准远超同行,多重额外收费加重经营负担,盼规范整治-有驾
龙庆客运收费标准远超同行,多重额外收费加重经营负担,盼规范整治-有驾

经营者反映,上述代办、维保收费均无完整明码标价公示、无规范正规收费票据,企业将基础管理服务与维保、代办业务拆分双重收费:每月已足额缴纳高额月度管理服务费,企业本应配套提供营运证照年审、证件代办、车辆维保协调等基础服务,再单独收取高额维保差价、跑腿代办费属于典型重复收费;若经营者拒绝缴纳该类费用,企业便拖延、停办车辆营运相关手续,直接阻断班车正常运营。

四、经营者四月内 18 次对接主管部门协商,诉求长期未得到妥善回应

自发现企业收费长期不合规、多重加价问题后,全体龙庆客运班车经营者推选代表,在连续四个月内先后 18 次前往延安市交通局、市交通服务中心上门反映情况、沟通协商收费整改事宜。沟通过程中,经营者完整提交收费对比明细、历年缴费凭证、政策文件依据、全市同行收费标准等全部佐证材料,明确提出多项整改诉求,但多轮沟通后始终未能形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企业各类收费乱象依旧没有调整。

五、客运经营者五大合理诉求,盼多部门联合核查整治

结合国家、省市客运行业管理政策、市场价格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延安本地同行业收费参考标准,全体经营从业者提出五点诉求:

1.下调月度管理服务费标准,恢复至 2008 年政策出台前 1055 元 / 月的基础合理标准,统一对标全市合规客运企业收费区间,取消无政策支撑的加价;

2.对 2008 年至今企业超标准多收取的全部月度管理费、高额二级维护差价等违规费用统一核算,足额退还至每一位经营者;

3.立即取缔所有自立名目代办跑腿费,月度管理服务费应包含证照年审、证件代办等基础配套服务,不得重复收取额外代办费用;同步规范车辆二级维护收费,对标市内县域客运企业合理定价,开放自主选择合规维保机构的权利,杜绝强制高价维保;

4.规范承包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一式三份备案制度,现场向经营者交付合同原件,保障经营者留存维权书面凭证;

5.恳请延安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专项实地调研核查,全面排查龙庆客运存在的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强制高价维保、合同管理不规范等经营问题,依法督促企业完成全面整改,退还全部违规所得,规范本地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城乡客运从业者稳定经营、民生客运线路平稳运行。

规范道路客运企业收费、平衡企业管理与经营者权益,是稳定城乡客运民生行业的关键。多位经营者表示,他们始终全力保障农村、城乡客运线路正常发车,承担基层群众出行保障责任,期盼相关职能部门重视基层从业者呼声,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价格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尽快介入核查处置,化解持续多年的收费矛盾,推动延安客运行业公平合规发展。

注:本文基于当事人提供材料整理,事实认定以相关职能部门最终调查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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