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驾驶证和小车驾驶证合并后,扣分规则统一按一本驾驶证、12分总分执行,无论驾驶摩托车或小车违章,均从该12分中扣除。以下是具体分析:
合并后驾驶证的扣分机制
统一记分账户:合并后的驾驶证(如C1D)不再区分车型,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均记录在同一本驾照上,总分仍为12分。例如,驾驶摩托车闯红灯扣6分后,剩余可用分数为6分,若再驾驶小车超速扣3分,则总分剩余3分。
法律条款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未区分驾照类型。
典型扣分场景示例
摩托车违章:驾驶摩托车未戴头盔扣2分,剩余10分;若再驾驶小车压实线扣1分,剩余9分。
小车违章:驾驶小车超速20%以上扣6分,剩余6分;若再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扣6分,总分清零。
记分周期与处理措施
记分周期: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起点,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未满12分的,次年清零;满12分的需参加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方可恢复。
满分处理:累积记分达12分后,驾驶证将被扣留,驾驶人需在15日内参加学习并考试,考试合格后清分;拒不参加学习的,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特殊情况说明
准驾不符:若仅持有C1驾照驾驶摩托车,属“与准驾车型不符”,一次性扣9分(而非12分),但合并驾照后此类行为仍从12分中扣除。
实习期限制:合并驾照的实习期内(如增驾D证后12个月),若记分达12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资格(如C1D降为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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