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微蓝6车型为首位车主提供的三电系统终身质保政策详解
一、适用车主范围
此质保政策适用于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支付别克微蓝6(简称“别克V6”)购车定金的首位非商业运营车主。请注意,一旦车辆所有权变更,该质保权益将立即失效。
二、质保政策内容
在车主拥有别克V6期间,将享受三电系统(包括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及电控系统)的终身免费质保服务。
三、政策详细说明
1. 质保定义:作为别克V6的首位非商业运营车主,在车辆因非人为及非不当使用情况下出现的产品设计或制造质量问题导致故障时,将享受三电系统的终身免费维修服务。
2. 车主在享受此质保服务时,需向上汽通用或其指定的服务中心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及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如无法提供,可能会影响质保权益。
四、质保政策除外情况
以下情况不属于三电终身质保范围:
1. 易损易耗件及正常老化的零部件,例如空调滤清器、制动衬片等,其质保期以《家用汽车三包凭证》为准。
2. 车辆零部件的正常老化、损耗。
3. 非上汽通用官方进行的车辆改装或加装导致的故障。
4. 在非上汽通用指定服务中心进行的维修保养导致的故障。
5. 销售时已书面告知车主的车辆瑕疵或质损。
6. 因事故、人为故意或不当使用导致的损坏。
7.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导致的损坏。
此外,若发生以下情况,三电终身质保权益将立即终止:
1. 车辆所有权变更。
2. 车辆用于非正常使用,如营运、赛车等。
3. 车辆每年行驶里程超过3万公里。
4. 未按照《用户手册》要求进行车辆维护保养。
5. 故意毁坏车辆或放任车辆可能受到毁坏的行为。
6. 因事故导致三电系统或主要部件更换。
7. 因车主或第三方破坏导致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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