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10万买车被撞坏方向盘是4店的受害者

你花10万元购买一辆新车之后,手续办理完毕、车牌选择好,在沙发上等待交车。

结果车没有等到,销售说车在路上撞了。

玻璃碎了一地,轮胎爆裂,轮毂变形,保险杠损坏。

这是天津张先生遇到的真实事情。

全款10万买车被撞坏方向盘是4店的受害者-有驾

很多人在面对这样的场面的时候就会被“绕进去”,认为名字登记了、保险买好了之后车就算是自己的了。

法律逻辑根本不是这样。

民法典第604条对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做了明确的规定,即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全款10万买车被撞坏方向盘是4店的受害者-有驾

核心只有两个字,就是“交付”。

车钥匙没给你,车子还在店员手里开着,则属于待交付状态。

产权登记不等于实际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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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车还没有真正交到张先生手中去就存在着风险。

员工开车去上牌属于卖车的附随义务,在这里撞坏了新车就成为了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变成了大修車了,合同目的根本不能实现,这就是法律上的根本违约。

至于马路上掉下来的铁棒,是4店和第三方之间的侵权纠纷。

全款10万买车被撞坏方向盘是4店的受害者-有驾

店方想找谁赔是店方的事,跟买车人没有半毛钱关系,“拿这个当挡箭牌卡着不换车”没有任何法理依据。

遇到这种情况不用扯皮。

捏紧购车合同、付款凭证和现场照片,要么换新车,要么解除合同全额退款。

白纸黑字的法律规定摆在面前,谁也别想把自己的经营风险甩到消费者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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