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先生开车去年检,14点50分停车,15点04分工作人员开始检车,车尾冒烟爆缸

福建的林先生把车开去做年检,把车停在外检车道。14点50分到位,15点04分工作人员开始检车。没过多久,车尾冒出浓烟,车头也冒黑烟,灭火不成最后只能强制熄火。

车子当场爆缸。林先生认为是工作人员猛踩油门把转速推到五千多导致的,年检站却说车本身年久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

眼看林先生那辆路虎明明好好的,送到年检站就冒黑烟、爆缸,站方急着把责任撇清,直接甩锅说“车太老了。油门失控”。

但这事没那么简单,现场的监控把整个惊险过程都录下来了。不是什么凭空发生的事故。乍一看,年检站的解释好像有几分道理:2012款的路虎也十多年车龄了。

确实更容易出问题。但细想一下,这个说法站不住脚。林先生对这辆“老伙计”保养得挺细致,平时跑得顺溜?怎么偏偏一到年检线上就突然“油门失控”了呢?

更关键的是,当时有受托送车的第三方人员在场。他说亲耳听到发动机转速瞬间飙升的轰鸣,亲眼见到排气管像吐墨汁一样狂喷黑烟。连检测员都惊呼“熄不了火”。

如果只是车辆老化,会有这么即时、猛烈的反应吗?我们把时间线再梳一下。记录显示,14点50分车正常停在外检车道。状态良好。

15点04分工作人员上车开始检测,几分钟后车尾就冒起浓烟。监控清晰地记录了那一刻:工作人员刚上车没多久,车子就开始疯狂喷黑烟。连引擎盖缝隙里都冒烟。

福建林先生开车去年检,14点50分停车,15点04分工作人员开始检车,车尾冒烟爆缸-有驾

这速度未免太快了。确实,外检时需要踩油门检测尾气,这本无可厚非?但争议点是:这脚油门到底该踩到多少转?林先生一边质疑说,工作人员疑似暴力操作,一脚踩到五千多转。

发动机承受不了直接爆缸。工作人员则辩称自己原本只想踩到三千转,结果油门“自己失控”飙到六千转。

这说法听起来很离谱——油门怎么会在进站前跑得好好的路上突然“失控”?这种概率几乎可以当彩票奇迹了。

更耐人寻味的是,福州家业汽车年检站负责人事后说他们以前就遇到过路虎出问题。这次操作时“格外小心”。既然知道路虎容易出状况,有“飞车”隐患?为什么还按常规去操作?

这是谨慎还是明知故犯?现在的核心问题很清楚:到底是工作人员暴力操作导致,还是车子本身潜伏着致命隐患?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如果最终认定工作人员存在猛踩油门等不当操作,且该行为与爆缸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侵权责任是逃不掉的。

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年检站却坚持说是车况老旧、喷油嘴有问题,哪怕踩一点油门就可能自飙。听上去像个说法,但身为专业检测机构?难道在检测前不该先评估车况吗?

福建林先生开车去年检,14点50分停车,15点04分工作人员开始检车,车尾冒烟爆缸-有驾

明知老车体质弱还按同一标准操作,这本身是不是职业失职?公道说话,如果真如站方所言是车辆质量缺陷。林先生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去找生产者或销售者索赔。

但问题是,这车之前一直表现良好,偏偏在年检时出事。这个时间点的巧合未免太蹊跷。现在那辆爆缸的路虎还停在年检站里,从代步工具成了沉默的证据。

林先生已经表态要走法律程序,这是一条理智的路。当前首要的是做一个权威鉴定,把爆缸的直接诱因查清楚:是人为操作导致的机械损伤。还是零部件自然报废。

一旦鉴定指向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检测站不仅需赔修车费、车辆贬值损失。可能还要承担更严重的责任。反过来,若鉴定显示车辆本身有缺陷。林先生也能凭证据去找厂家讨说法。

但话又说回来,检测机构在提供年检服务时。本就有妥善操作、保护送检车辆的责任。即便车辆有隐疾,专业机构也应该在检测前识别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现在出了事就把责任全推到“车太老”,这责任心和做法都说不过去。眼下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最该做的不是互相甩锅。而是尽快请第三方鉴定机构介入。

监控录像、人证、爆缸的实车都在,证据链相当完整。就看谁有底气让真相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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