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去公园、绿道骑电动车好吗!即使要去或者借道通行,慢一点,主动避让行人、自行车好吗!否则,一旦出事,悔之晚矣!
一、在公园、绿道骑电动车的风险
最近在公园跑步时发现,在公园、绿道骑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了。有的人属实还有点过分,骑得飞快,不主动避让行人、自行车,他还一直按喇叭。有的时候走在拐弯处时突然对向冒出一辆电动车,然后就被吓一大跳。
风险提示:不出事还好,一旦出事,电动车一方需要承担的责任还是很大的。如果在公园、绿道骑电动自行车与行人或自行车相撞发生事故,一般情况下由电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在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不仅自己的损失自己负责,还要全额赔偿因事故给他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相关规定
1. 《民法典》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成都市公园条例》除老年人、残疾人的自用轮椅和婴幼儿车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园。违反前述规定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3.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绿道骑行管理办法(暂行)》环城生态区绿道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
4. 《刑法》交通肇事罪等。
三、案例
1. 案号:(2024)浙0783民初9967号,案情简介:在绿道骑行电动车撞到正常行走的行人,责任比例:全责,赔偿数额:1.4万元,诉讼费:200元。
2. 案号:(2023)鲁0281民初18633号,案情简介:在绿道骑行电动车撞到横穿绿道的行人,责任比例:70%,赔偿数额:5.5万元,诉讼费:1600元(含保全费)。
3. 案号:(2022)浙0783民初8438号,案情简介:在绿道骑行电动车撞到正常行走的行人,责任比例:全责,赔偿数额:13万元,诉讼费:500元(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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