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扯,2000年以前应急车道使用规则明确,前方畅通时任何车辆可短暂停留,交通堵塞时仅救援车辆允许使用,社会车辆一律禁止驶入

话说,在两千年之前,咱们国家的高速公路上,那条专门留给应急用的车道,它的具体使用方式和现在我们大家普遍知道的那些规矩,其实是有很大区别的。那时候对于这条车道的用途,大家心里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起来的原则,跟如今这一套很不一样,但当时也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和考虑在里面,听起来可能跟现在的惯有点出入。

比方说,如果那时候你在高速上开车,前方路况特别顺畅,压根儿就没有一点堵车的迹象,整个车道都跑得很开,没有车流积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因为某些原因,比如手机响了想接个急电,或者身体有点不舒服想暂时休息一下,哪怕是车子临时有点小毛病需要靠边检查,那会儿是完全可以把车短时间地开到应急车道上去停一下的。

胡扯,2000年以前应急车道使用规则明确,前方畅通时任何车辆可短暂停留,交通堵塞时仅救援车辆允许使用,社会车辆一律禁止驶入-有驾

不限车型,无论是大车还是小车,只要是暂时停靠,不是长久占用,大家都会觉得没啥问题,就是为了方便驾驶员临时处理突发状况,体现了一种相对宽松的管理方式。

情况一旦变了,如果前方出现了大面积的交通堵塞,那种车子排成长龙,根本动弹不得的状况,或者是不幸发生了什么交通事故,路面完全被堵死了,那这时候应急车道的作用就立马变得非常严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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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紧急关头,这条车道就只能,而且是绝对只能,让那些肩负着救援使命的车辆使用。你救护车得去救人命,消防车得去灭火抢险,警车得去处理事故维持秩序,这些都是争分夺秒的大事。

所以,除了它们,其他任何车辆,不管是你开的私家车,还是单位的公务用车,都被明文禁止进入应急车道。那时候这条道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生命线,普通车再急,再想抄近路,也是想都不能想的,必须把通道留给最需要的人,以确保救援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再有就是,就算你是在不堵车的时候,获准临时停靠在应急车道上,也是有具体要求的。你仅仅能进行短暂停留,而且必须把车辆的危险警示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双闪,给打开,这样就能清楚地提醒后方来车,告诉他们你这辆车是处于静止状态的,避免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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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车子一点儿毛病都没有,性能良好,完全可以正常行驶,那你就不能一直霸占着应急车道往前开,把它当成一条超车道或者快速通道来用。这条车道它天生就不是为了让你节省时间或者耍小聪明而存在的,它的本质就是用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紧急救援的,绝不允许没有故障的车子长期占用或者高速行驶。

当时还有个挺有意思的规定,跟我们现在很多人的认知可能不太一样。那就是,如果你真的因为车子出故障或者其他突发情况,不得不把车临时停靠在应急车道上,那时候交规并没有强制要求你必须在车后方一百五十米开外的地方,去放置那个红色三角形状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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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大家普遍觉得,开车的司机们都挺机灵的,眼神也不差,对路况的观察也比较仔细,应该能注意到前方临时停靠的车辆,所以就没必要搞得那么繁琐复杂,让司机们再跑那么远去放置警示物了,相对来说,确实省去了一些不必要的步骤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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