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居民用户积极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将电动汽车充电峰谷时段细分为深谷、低谷、高峰和尖峰四个时段,并明确了各时段的电价标准。深谷时段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低谷时段为0.385元,平时段为0.555元,高峰时段为0.585元,而尖峰时段则达到0.888元。
此次政策的实施范围也得到了明确,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所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这些充电桩需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并收费到户。
根据通知规定,2023年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时段将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制定。而自2024年1月1日起,除低谷时段(23:00至次日7:00)外,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将有权根据山东电网的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以及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公布其他峰谷时段的划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将提前一年公布未来12个月的峰谷时段情况,并在可能出现电力供需紧张或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时,及时对未执行的峰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通知进一步规定,在现有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含税)的基础上,深谷时段的电价将下调0.333元,低谷时段下调0.17元,而高峰时段和尖峰时段的电价则分别上调0.03元和0.333元。这意味着深谷时段的电价将降至每千瓦时0.222元,低谷时段为0.385元,平时段保持不变,为0.555元,高峰时段为0.585元,尖峰时段则升至0.888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指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分时电价政策将由居民用户自主选择。电网企业将免费为用户更换分时电能表,并自申请次月起执行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该政策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保持不变。对于不选择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则仍按原方式计价。
同时,直接向电网经营企业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的用电价格政策,将继续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完善后的分时电价政策将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执行后,充电桩个人用户若选择在深谷时段充电,其电费相较于不执行分时电价和执行原分时电价将有明显降低。这不仅有助于降低用户的充电成本,还将对电力供需平衡和新能源消纳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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