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那位庞先生,大概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吃太多”而火遍全网。
2024年9月,他在当地一家比亚迪4S店买了辆车。当时销售随口说了句“咱这有免费吃饭、免费洗车、免费充电的服务”。就这么一句话,被庞先生记在了心里,然后,他就把4S店当成了自家食堂——2025年一整年,365天,他到店免费就餐260次 。平均每1.4天就去一次,出勤率比店里不少员工都稳定。
去了260次也就算了,每次去他还带着饭盒,吃完再打包一份带走 。家里的电动自行车要充电?他也不闲着,把电动车塞进汽车后备箱,拉到4S店员工充电区去充 。问就是:“没人告诉我不能充。”
到了2026年3月3日,事情彻底闹大了。庞先生直接把车停在了新车交付区——那是4S店的核心卖车区域,新车主提车都在那儿。店员上前劝他挪车,他直接开骂,说人家“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双方当场吵了起来。
4S店终于忍不了了。销售经理说,类似辱骂行为发生过多次,庞先生光在店里报警就不下6次 。最终,门店以“严重挤占服务资源、扰乱秩序”为由,把庞先生拉黑了。
可庞先生不干了。他说,当初承诺的免费服务,自己就有权享受,门店单方面拉黑是违约,要通过诉讼维权 。
相关部门出面调解。4S店也退了一步,提出把他的保养券折现,一次性给他2000块钱,从此两清 。庞先生当时口头同意了,可临到签协议的时候,他反悔了。
他不要这2000块,他要的是——每周还能来三次 。
这一下,网友彻底炸了。
“这哪是买车,这是买了个养老社保啊!”
“260次干饭,销售当初要是知道,敢承诺吗?”
“免费福利是让你省点钱,不是让你把店吃垮的。”
有人说,4S店既然承诺了免费,就别怪人家去。一年365天,庞先生去260天,除去过年、出差、生病,他几乎是把4S店当成了自家厨房 。4S店确实没有白纸黑字规定次数,那人家来吃饭,能说不行吗?
但问题是,吃完了还打包,把自己电动车塞后备箱去蹭员工充电区,还把车停在新车交付区——这些行为,已经超出了“免费就餐、充电”的正常范畴 。有律师点明了其中的法律逻辑:《民法典》第132条明确规定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把4S店当私人食堂和免费电站,明显背离了增值服务的初衷,已经构成民事上的权利滥用 。
换句话说,商家的承诺不是没有底线的。免费是情分,不是无限义务。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的武杰律师说得更直接:如果车主为发泄情绪,就同一事项无故、高频次地拨打110,这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恶意骚扰110可处行政拘留 。
事情发展到这,还没完。
庞先生的正脸被媒体拍了下来,在网上传开了。很快,有自称是他老同学的人在评论区认出了他。同学群里已经炸了锅,有人调侃“以后同学聚会可不敢让他来,不然得把饭店吃垮”,还有人说“太丢脸了” 。庞先生后来被知情人透露,得知自己被老同学认出后,直接闭门不出,连班都不敢上 。
这场闹剧,说到底不是4S店“玩不起”,而是车主“吃太狠” 。商家的善意被当成了可以无限支取的个人福利。4S店提供免费餐食、免费充电,初衷是给来看车、修车的客户行个方便。顾客大老远跑来保养车辆,到了饭点,留人吃顿便饭,暖暖心 。这固然是营销策略,也是商业温情。
可人情最怕无休止的索取。一年260次,还打包、还充电、还骂人、还报警,最后把本应融洽的双方关系推向了彻底对立。
有网友评论得很精准:“4S店的承诺是让你偶尔回家看看,不是让你把家搬进来住。” 免费服务是面向所有目标人群的,按需、适度取用的道义性不可缺席。否则店家就可能因不堪重负而收紧福利,影响到所有消费者 。
这件事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4S店在销售时承诺了免费服务,但没有书面规定次数,也没有明确范围 。这就导致了“没人告诉我不能”这句话的杀伤力。模糊的承诺必然带来模糊的预期,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则,争议自然不断升级 。
但话说回来,规则再模糊,也不意味着可以无底线地“钻空子”。把电动自行车塞进后备箱带去员工充电区充电,这种操作,正常人干不出来。
庞先生现在正脸被曝光,同学群里被嘲讽,出门怕被人认出来,工作生活都受影响。为了一年260顿免费饭,把自己搞到这种境地,划算吗?
免费的午餐可以有,但前提是,这顿饭在端出来之前,菜单上已经写清楚了——谁能吃、吃多少、怎么吃。而作为吃饭的人,也得明白一个道理:这顿饭是人家请的,不是欠你的。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