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交管部门对部分违章行为取消记分的调整,舆论场上的声音相当一致——多数车主的第一反应是“早该取消了”。这种情绪并不意外,因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某些“违章”的惩罚逻辑与其实际危害性之间,确实存在着明显的错位。但作为一名常年跑测试场、也经常和一线交警打交道的车评人,我想从工程逻辑和交通流管理的角度,把这件事拆开聊聊。取消记分不等于纵容违法,罚款依然保留,只是把“分数”这种稀缺管理资源,从低风险行为上释放出来,集中到真正致命的高危行为上。
先看数据背景。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的统计,2022年4月1日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全国有超过20项原有记分项目被取消或降低分值。其中,取消记分的项目包括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未关好车门车厢,在禁止鸣喇叭区域鸣喇叭,以及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等五类。这五类行为的共同特点是:主观恶意低、即时危险性弱、且大多属于行政管理层面的“程序性瑕疵”,而非驾驶行为本身的物理风险。
第一种: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过去这项违章记1分,罚款20至200元。从工程角度讲,证件的物理载体本身不参与任何车辆动力学或主动安全反馈,它的缺失不会让制动距离多出一米,也不会让盲区监测失效。真正的问题在于身份核验和执法效率。现在全国交管系统已经全面接入电子证照,路面交警手持终端输入身份证号即可调取驾驶资格和车辆状态,纸质证件的“唯一凭证”属性被技术消解了。取消记分是管理手段跟上技术迭代的必然结果。但注意,罚款依然存在,因为行政责任没有消失,只是不再占用驾驶人的12分安全池。
第二种: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这一项在过去让很多车主吃过亏——尤其是早年挡风玻璃右上角贴得密密麻麻,换标时残胶难清,甚至影响雨刮器行程。但深一层看,这项规定源于纸质标签时代的执法需求。如今年检和交强险数据全部联网,路面摄像头和后台数据库可以实时比对,物理标签的信息传递功能已经冗余。取消记分不是放松年检或保险监管,而是承认了电子政务对纸质载体的替代完成度。从数据端看,公安部交管局2021年就已实现全国交强险信息联网核查,路面拦查时“无标”但系统可查的车辆占比超过95%,这项扣分早已失去实际威慑意义。
第三种:驾车时未关好车门、车厢。这项过去记1分。从汽车工程设计角度,车门未关紧的风险并不绝对——现代乘用车都有车门未关警示灯和蜂鸣器,部分车型在D挡起步时如果门锁未落会强制切断动力或发出高频警报。商用车厢板未锁的风险更高,但属于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范畴,不应由普通驾驶人的12分来兜底。取消记分后,罚款和现场纠正依然存在,交警可以责令立即关好,不服从再按妨碍执法处理。逻辑上更清晰:把即时纠正动作交给现场,把记分留给反复、故意的隐患行为。
第四种:在禁止鸣喇叭区域鸣喇叭。这是争议最大的一项。很多城市的核心区、学校、医院周边划定了禁鸣区,过去部分地方法规将其列为记分项,但全国层面新规明确取消记分,只保留20至200元罚款。从声学工程角度看,汽车喇叭声压级通常在105至118分贝之间,在空旷地带衰减较快,但在高密度楼宇间会因反射叠加产生混响,确实对声环境有实质影响。但鸣喇叭的动机中,有相当比例是警示行人、非机动车突然横穿,属于防御性驾驶的反射动作。如果一刀切记分,等于惩罚驾驶人的避险本能。取消记分后,交警可以依据现场声源定位和执法记录仪判断是否属于恶意长鸣、连续鸣笛,罚款依然具有惩戒性。从深圳、上海等地的执行数据看,禁鸣区投诉量在取消记分后并未出现明显反弹,说明罚款加上现场教育已经足够维持秩序。
第五种:机动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这项主要针对货车、挂车和部分营运车辆。过去记1分,罚款200元。从视觉识别角度,放大号牌的作用是在远距离或摄像头分辨率不足时,提供更大的字符尺寸以提高识别率。但随着高清卡口、AI车牌识别、ETC门架系统的普及,标准号牌的识别率已经非常高,放大号牌的边际增益越来越小。取消记分不是放弃管理,而是把这项要求降级为“行政检查项”——年检和路检时依然会查,但不再作为路面扣分项。对运输企业来说,这减少了因号牌油漆脱落、局部污损而导致的非恶意扣分,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对公众安全而言,真正的风险在超载、疲劳驾驶和制动失效,把警力从放大号牌上移开,投入到这些高风险点,资源分配更合理。
需要明确的是,这五种违章取消记分,不等于“不违法”。罚款依然在,现场纠正依然在,只是驾驶人不必再担心12分被消耗在低风险项目上。从交管数据看,新规实施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2023年),全国因“未携带证件”“未贴标”等程序性违章被记分的人数同比下降超过70%,但对应罚款金额仅下降约12%——说明执法频率没有断崖式下降,只是惩罚方式从“扣分+罚款”变成了“罚款+教育”。同时,因酒驾、超速50%以上、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被记满12分的比例同比上升了8%,说明分数资源正在向高危行为集中,这个方向是对的。
从汽车工程技术角度讲,取消这些记分项还有一个隐性好处:减少驾驶人的认知负荷和负面情绪积累。心理学研究表明,当驾驶人频繁因低风险程序性违章被处罚时,会产生“习得性无助”或“报复性违规”倾向——反正分数保不住,干脆超速闯灯。取消低风险记分后,驾驶人对12分的珍惜感会增强,对真正的安全红线更加敏感。这一点在沃尔沃、特斯拉等品牌的驾驶行为监测数据中也有间接体现:当系统不再频繁推送无关警报时,驾驶人对关键预警(如AEB触发、车道偏离)的响应速度更快,误操作率更低。类比到交通管理,降低“噪音式”处罚,提升“信号式”处罚的权重,符合人因工程的基本逻辑。
当然,作为车评人,我也要指出一个潜在风险:取消记分后,部分地区的罚款创收冲动会不会抬头?从公开数据看,2023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与2021年基本持平,没有出现因取消记分而大幅增加罚款频次的情况。但个别地方确实存在将“取消记分”解读为“鼓励罚款”的倾向。比如某些城市在禁鸣区设置了大量自动声呐抓拍设备,单笔罚款50元,日均抓拍量高得惊人。这里需要交管部门保持克制,明确罚款的目的是秩序而非财政,否则取消记分的善意就会被稀释,变成另一种形式的负担。
技术层面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电子证照和车辆状态实时联网后,执法已经从“查证件”转向“查数据”。驾驶人的手机就是证件终端,车辆OBD接口和远程监控模块可以实时上传年检、保险、排放状态。这意味着未来路面执法的重心会进一步从“携带合规”转向“行为合规”。取消这五种记分,本质上是为这套数据驱动的执法体系腾出接口。如果有一天,交警拦车不再要看纸质证件,而是直接通过车辆VIN码和驾驶人人脸识别调取全部信息,那么今天取消的这五项记分,就会变得像马车时代的“缰绳检查”一样,彻底进入历史博物馆。
最后做一个总结判断:取消这五种违章的记分,是交通管理从“形式合规”走向“实质安全”的一个清晰信号。从工程数据、执法效率、驾驶人心理三个维度看,这一步都走对了。但真正的考验在于,分数释放出来之后,交管部门能否把执法资源真正倾斜到超速、酒驾、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这些高致死率行为上。如果只是取消了记分,罚款仍然无差别轰炸,那么车主们“早该取消了”的感叹,就会变成另一种失望。作为在赛道上和公路上都开过无数公里的车评人,我始终相信一句话:最好的交通规则,不是让司机害怕处罚,而是让处罚准确对应危险。
(数据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及配套说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23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摘要;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电子标识与执法数据融合白皮书202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禁鸣区执法数据公开报告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