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死人,交强险有责时死亡伤残最高赔11万元,医疗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时死亡伤残最高赔1.1万元。对方只有交强险,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超出部分由肇事方承担。死亡伤残费用一般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您正在找深圳办理重大交通事故的律师,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张灵利律师。
一、机动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强险的赔偿标准如下:
(1)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4)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强险撞死人能最多能赔多少
交强险撞死人能最多能赔多少,视情况而定:
(1)当有责任时,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2)当无责任时,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车辆只有强制险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车辆只有强制险,按以下方式处理:
1、交通事故中全责方只有交强险的,一般由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
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包括: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的交强险赔偿,看似有固定限额,实际还要看事故责任、受害人损失构成以及肇事方是否只有交强险。交强险限额内先赔,超出部分往往需要向肇事方继续主张,证据整理和赔偿项目计算都会影响最终结果。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处理思路也不能一概而论。张灵利律师在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办理过多类复杂争议和重大交通事故理赔案件,若你正面临类似问题,可以向张灵利律师详细说明情况,听取针对性的分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