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四轮车之所以一直受到关注,并不是因为价格低、使用方便,更是填补了部分家庭短途出行的现实需求。买菜、接送孩子、去医院或者在社区周边办事等对于一些老年人以及小家庭来说,这类车辆比汽车便宜,也比两轮车更能遮风挡雨。 但是便利性不能代替安全标准。车辆身份不明、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驾驶要求不统一才是导致此类车争议不断的原因。即使未来探索把部分低速电动四轮车纳入到摩托车管理中去,也不能简单地认为从此就可以上路了,更不能只是换一个号牌、办一张驾驶证那么简单。
真正需要明确的,就是车辆到底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生产、驾驶人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在哪些道路上可以行驶,并且发生事故时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从使用场景上看,合规车型不应该再向着“大”、“重”、“快”的方向发展。城市道路和居民区空间有限,车身过宽会使得停车困难,在狭窄的道路上会车、掉头的时候也容易影响到其他的交通参与者。将车身控制在相对紧凑的范围内,也许更符合短途代步的需求。
操控方式也可以根据车型大小和使用人群来划分。“大、重、快”是指大型车辆具有较大的载重量,并且速度很快,但是“小而快”则是指小型车辆速度快。因此可以认为,“小而快”的小型车比“大而重”的大型车要更适合短途代步。
尺寸不能只看车内能坐几个人,还要考虑转弯半径、制动距离和道路通行效率。操控方式也可根据车型大小及使用人群来划分。“大、重、快”是大型车辆具有较大的载重量并速度很快,“小而快”是指小型车速度快。所以可以认为,“小而快”的小型车比“大而重”的大型车更适合短途代步。
载人标准同样不能用“能坐几个人”来判断。一辆车有几个座位就应当有相应的安全带和明确的核载人数。不能因为车厢里还能挤进一个孩子就默认可以多坐一人,尤其是接送老人、儿童的时候,座位固定、乘员约束以及上下车的安全问题都属于设计的一部分。
过去一些低速电动车被诟病,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车身安全性不足。车辆看起来有顶棚、有车门但是碰撞发生时乘员舱是否能保持基本完整,并且制动系统能否在湿滑路面及时减速,轮胎、灯光、后视镜和转向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才是决定安全水平的关键指标。
因此,“按摩托车管理”不能只考虑最高速度以及驾驶证类别,还应当提高车身结构、座椅固定、碰撞防护和安全带配置。每个座位配一个安全带只是基本要求,并且车门锁止、玻璃强度、夜间灯光和雨天制动等细节也不能因为车辆速度较慢而被忽视。
速度限制也必须服务于车辆定位。低速车并不是越快越好,它的自重、底盘结构、制动性能以及轮胎的性能都要同它所能达到的最大时速相匹配。如果车身比较轻、稳定性一般,但是仍然按照普通汽车的速度行驶,则风险会更大。
还需要认识到低速电动四轮车并不是所有的用户都适合驾驶的。年龄、身体状况、反应能力以及交通规则意识等各方面都会对实际的安全产生影响。给车辆合法身份并不等于降低对驾驶人的基本要求,允许满足标准的产品上路也不等于所有的现有车辆都可以直接获得通行资格。
对于消费者来说最理想的结果不是车子看起来像汽车那样好看,而是买车的时候可以清楚地知道它属于什么类别、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可以走什么样的道路、出了事故以后如何处理。
管理部门的难点不但是“放开”或者“禁止”,更是创建起一套可以实施、监督和追责的规则。如果未来真的存在合规化的路径,低速电动四轮车就应该向着小型化标准化安全化的方向发展,而不是一直依靠模糊的身份来获得便利。合法上路的前提,并不是给车辆换个名称的问题,而是每一个责任都要落实到具体的标准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