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迈入法治新阶段,归责边界渐清,行业格局正在重构

你在路上,屏幕忽然跳出一句话:自动驾驶功能已激活。心里一紧——这是不是意味着,万一出事谁来买单?8月25日,修订草案被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专门新增自动驾驶的专章,首次在法律层面给自动驾驶定下地位、上路条件和违法责任归属。

自动驾驶迈入法治新阶段,归责边界渐清,行业格局正在重构-有驾

据公安部数据,截至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4.76亿辆,新能源汽车4,897万辆,驾驶人5.67亿人。路上越来越多的智能车,智驾真的能自己跑起来吗?其实路况也复杂,功能再强也得看场景。

这一次,专章把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分清楚: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违法,由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承担处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以及仅具备辅助驾驶的汽车,仍按非自动驾驶的规定管理。崔东树说,随着L2级辅助驾驶的渗透,法规滞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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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修订,标志着中国自动驾驶法律制度从“补丁式修正”走向“专章式重构”。在此之前,关于自动驾驶的规范一直在政策文件、国家标准和部门规章层面。2023年底,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试点主体为自动驾驶事故主要责任承担方,并要求L3、L4必须投保不低于500万元的专项责任险,推动辅助驾驶保险从企业增值服务转向强制保障。2025年12月15日,工信部公布首批L3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名单,两款车型覆盖城市拥堵路段和高速路段,在北京、重庆指定区域开展试点。再往后,2027年7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正式实施,成为首部面向L3、L4的强制国标。虽然这些文件仍非法律,但它们共同把上位法的框架搭起来。

此番道交法修订,把自动驾驶纳入专章规定,填补了法律层面的空白,使得自动驾驶汽车的路权、违法处理、保险等基础制度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据。按照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三级驾驶自动化就是有条件自动驾驶。在L3模式下,车辆可以在限定的设计运行域内自主完成感知、决策、控制,驾驶员可以脱手脱眼,注意力从驾驶中解放出来;但遇到超出运行条件的场景或系统故障时,系统会向驾驶员发出接管请求,驾驶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接管。这和L2的辅助驾驶有本质区别:L2只能做横向和纵向控制,驾驶员必须全程监控,道路的最终责任仍在驾驶员身上。因而,L3被视为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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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统激活并且处于设计运行范围内时,责任主体从人转移到系统。此次专章明确:当消费者使用经过合法准入的自动驾驶功能,在系统处于激活状态并且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违章不再由车主承担。前提是车辆确实是合规的自动驾驶汽车,且功能处于激活状态。市场上大量搭载L2辅助驾驶的车型仍不在这列,驾驶员仍需全程接管并承担违法责任。崔东树表示,这次专章最大的意义,就是把责任线划清楚了:从前的“人全责”,现在变成“激活状态车企单责”。

此前,工信部已经明确:L2模式下驾驶员全责,L3自动驾驶激活状态下车企对系统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此次道交法修订,将这个逻辑从行业标准提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为交通事故认定、消费纠纷处理提供了法治依据。专家指出,从长远看,自动驾驶会让规则更稳,行为更可预测——不会随意变道、闯红灯、疲劳驾驶。L3向L4过渡,城市、高速、泊车全场景覆盖,交通事故率可能下降,拥堵也有望缓解。强制国标的存在,也要求用户明确知情边界,避免把辅助驾驶误当成自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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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并非“万事大吉”的时刻。边界的界定、执法的适配、强制保险如何落地,仍需在实践中一一厘清。对车企而言,这意味着在激活状态下对违法行为要直接担责,不能再靠“营销噱头”逃避责任;对消费者而言,也需要清楚知道自己手里的不是万能的自动驾驶工具。各自归位,各自担责,这才是自动驾驶走向大规模商业化的真正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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