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四十五条,当驾驶机动车在县道上时,车速需严格控制在限速标志或标线所示的速度范围内。通常情况下,县道的限速不会超过每小时60公里。若在县道上未发现明确的限速标志或标线,那么在城市道路上,车辆的最高时速应控制在30公里以内,而在公路上则是40公里。另外,若同一方向仅设有一条机动车道,城市道路的限速则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县道是由地方县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建设、维护及管理的。限速,即对某一特定路段设定行车速度的上限,其核心目的在于提前告知驾驶员在该路段应以何种速度行驶,从而有效规避超速带来的风险。限速措施对于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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