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海天钥桥南路的一幕让一位寻常的车主瞠目结舌。
此时,小区内一辆私家车正试图转弯驶出,按常规,此时转弯的车辆应当减速停车,等待直行车辆先行。然而,就在车主尚未反应之际,几名身着“特保”制服的安保人员迅速从小区岗亭中走出,径直站到了公共马路的中央,伸出双臂,将转弯车辆及后方排列的直行车辆全部拦停。
直行车辆的行列随之停滞,那辆豪华私家车悠然转动车身,安保人员方才松手,放行社会车辆。
驶过的车主急促地踩下刹车,同时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开始录制视频,口中喃喃自语道:"真是的,有钱人的住宅小区果然非同凡响,这物业费交得真是物有所值啊。"
这段视频一经上传网络,短短一天之内便迅速走红。
引发笑声、谩骂声,更有许多人心头涌起一股寒意——显而易见,这并非简单的服务,而是将公共道路当作私人小区的私家车道,以保安的人身安全为代价,为金钱开辟捷径。
提及上海云锦东方三期,其档次不言而喻,业内人士只需听闻其名,便能心领神会。
位于徐汇滨江板块,天钥桥南路,二手房的挂牌价动辄千万,仅为入门门槛;而大平层、合院式住宅更是轻而易举便突破三四千万;业主名单上,不是上市公司的高管,便是社会上层精英。
通常情况下,这类小区的视频在评论区总会充斥着“羡慕”和“努力工作”的声音,然而这一次,评论区的氛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保安并非仅限于站在小区红线内挥手示意,而是实实在在地踏上了市政道路,用自己的身体来截断车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拦截、疏导和管控公共道路上的车辆,这是交警的法定职责。而物业、保安、开发商、业委会等,均不具备这样的执法权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的规定同样严格明确:在我国境内,所有驾驶车辆、行走道路的行人、乘坐车辆的乘客,以及参与或涉及道路交通活动的个人与单位,均须严格遵守本法规。
保安并非“有关单位”中的执法主体,他仅仅是身着制服的普通员工。在马路中央挥动手臂,与法律定义的交通指挥毫无关联。
再说交规本身。
直行优先于转弯,这一原则不仅是科目一考试的第一页所强调的常识,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与第四十四条中关于路口通行基本逻辑的具体体现——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严格遵循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通警察的指挥进行通行;若路口无信号指示,转弯的机动车则需确保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
当小区车辆驶出出入口匝道并入市政道路时,本质上属于“支路汇入主路”的情况,因此理应优先让行。
在云锦东方的门口,上演的一幕却是截然相反:原本直行的社会车辆不得不为转弯的业主车辆让道。
规则在这里被一双双保安的手强行扭曲。
有网民将视频放大,一帧帧仔细观察,发现保安制服上明明白白写着“特保”二字。
“特保”并非一个正式警种,它既非辅警,亦非交通协管员。在上海的地方规范中,“特保”只是部分安保公司为“特种保安”、“高级看护”或“驻点特勤”设定的内部称呼,他们所穿戴的,依然是普通保安员的制服。
在上海市公安局于2024年修订的《保安员服装标志装备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得十分清晰:保安员在执勤时必须携带保安员证,穿着规定的式样服装,并佩戴保安服务标志。非执勤期间,不得穿戴此类服装,更不得擅自更改制服以模仿警服。
换言之,“特保”虽听起来威风,但其法律身份依然是保安,其职责权限与普通小区门卫并无二致:负责检查访客、登记车辆、守护安全红线,绝不能越界至马路上代替交警执行职务。
那他们为啥敢?
在视频中,一个细微之处引人注目:当业主的车辆缓缓驶离时,保安的腰杆挺得比交警还要笔直,其手势之标准,仿佛是经过精心彩排一般。
显而易见,这并非一时冲动之举。
若是偶尔发生,或许可以归咎于新任保安的失误;然而,当多名安保人员默契配合,流畅地进行站位、拦车、放行等一系列动作时,这背后很可能是一种经过物业培训的“高端服务SOP”——为了确保业主在早晚高峰时段能够顺畅进出,他们将市政道路视作小区内的环岛,以实现零等待。
在普通小区,物业费大约每平方米三四元;保安们则蜷缩在亭子里享受阳光。而在价值千万的豪宅区,物业费则高达每平方米十几元甚至二十几元,物业也必须展现出与其身价相匹配的气派。
排场怎么体现?
不让老板因踩下刹车而滞留车辆,不让太太在路口遭遇尾随车辆的喇叭声,保安的臂膀便成了伸缩自如的特权之门。
面对网友的评论“物业费交得值”,看似赞誉,实则暗含讥讽:原来所谓的顶级豪宅服务,其成本中竟包含了购买公共道路使用权的部分。
令人感到最为不适的并非是“富人得以享受优质服务”,而是将理应公平共享的公共空间,按照房价重新划分了等级和座次。
道路属于国家,交通信号灯属于全体人民,直行优先的原则已明文规定于法律之中。无论您居于价值连城的豪宅,也不论您驾驶的是十万级别的代步车,均不得享有“优先通行”的特权。
今日,保安或许能为业主拦下一次违规直行的车辆,但明日便可能发生第二次;若一个小区敢如此行事,邻近的豪宅业主见状心生艳羡,岂不是也打算聘请“特勤”来上路执法?
在学校和医院门前,上下学或就诊的高峰时段,保安偶尔会协助疏导交通,大众对此尚能予以理解,因为这并非特权,而是出于便民的考虑。且一旦发生事故,学校方面会配合交警部门撤除相关措施。
在豪华住宅区前,若因缩短绿灯时间仅为了让业主节省十秒钟,将过往司机视为下属般驱使,这已逾越了合理的界限。
更为迫切的是安全问题。
若保安未接受交通规则执法的相关培训,便在马路中央以肉身阻挡车辆,一旦后方直行车司机稍有疏忽、电动车突然窜出,或是业主车辆转弯半径估算失误,便可能导致追尾、刮擦甚至撞人的事故。
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界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规定“保安指挥优先于直行”的原则,交警在判定责任时,依然会遵循直行优先、转弯让直行的原则来进行划分。
拦阻车辆的安全员及其幕后指使的物业管理方,恐怕难以规避《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若其行为导致公共交通秩序受阻并造成他人损害,物业服务企业和值班安保人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其行为被认定为唆使违反交通规则,也难以逃脱行政处罚的后果。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们关注的焦点便从“物业费是否合理”转变为“物业是否有足够的赔偿能力”。
视频事件引发热议后,众多上海本地网民在评论区纷纷发表评论,指出天钥桥南路狭窄,尤其在早晚高峰时段,这里是徐汇滨江通往内环的重要分流通道。小区的出入口恰好位于视线盲区,平时车辆直行时都不愿礼让,如今一旦拦截,后车紧急刹车,甚至可能造成龙华路上的交通拥堵。
此外,还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找到了类似案例。广州增城某小区物业在市政路上摆放雪糕桶以锁车,官方回复明确指出物业无权执法、无审批手续,占用公共道路私自设置路障的行为必须立即清除。同样,在西安,某小区物业用栅栏阻断断头路,仅允许购买车位的车辆进入,警方到场后直接要求进行整改。
云锦东方虽未设路障,然而所谓的“人肉路障”其恶劣程度更胜一筹,因为路障本身无法自行移动至车道中央伸出阻碍。
“毕竟小区出口视线不佳,保安协助看管车辆,难道不是合理的吗?”
固然如此,然而协助看车与阻止车辆直行乃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您可在小区红线内竖起小旗,提醒“车辆出入请留心”,或用手势示意业主减速,亦可在出口安装凸面镜、增设减速带,或请交警绘制让行标线,这些措施均在您的权限范围内。
然而,您不得越过人行道边缘,以手臂强制干预市政道路上的合法直行车辆,仅为了给您的业主让路。
前者关乎服务,而后者涉及管制;前者遵循规范,后者则越界行事。
在这整起事件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对比莫过于:业主本人或许连保安如此卖力都不曾提出要求。
豪华轿车司机安坐车内,关上窗户,播放音乐,当看到外面的直行车道上车辆纷纷停下,他或许意识到规矩已被颠倒,然而,既然有他人为他开道,便也安心地驶离了。
那些敢于公然践踏规则的人,往往深陷于“金钱可买特权”的物业管理思维——在这种逻辑下,业主的时间被默认为比普通路人更为珍贵,他们的尊严被认为比交通规则更为重要,甚至物业费中似乎还暗含了一笔“公共道路临时征用费”。
这笔费,法律不认。
在此处,我们其实无需过多地提及阶层之间的对立。
人们真正反感的,并非他人拥有豪华住所,而是那种“金钱越多,规则就越可松懈”的微妙暗示。
纵然你家中的客厅金碧辉煌,封闭的门后你可以尽情奢华;然而一旦踏入街头,无论你是千万豪宅的主人还是十万级代步车的驾驶者,面对的是同一个红绿灯,这是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尊严所在。
即便保安制服再笔挺,也无法赋予其执法的权力;即便小区房价再高昂,也无法超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目前,这段视频仍在网络中广泛传播,网友们纷纷呼吁交警和城管部门介入调查。
参照以往类似事件的处理方式,正确的做法一目了然:辖区交警应现场确认保安的行为构成非法拦截公共交通,并约谈物业项目部,要求其撤销上路拦车行为,对涉事安保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或根据保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若证实是物业公司的制度化培训导致,住建部门应对物业公司进行信用扣分;若确实发生事故,则应依照交通规则和侵权法进行处理。
至于那套所谓的“特保”制服,上海公安部门对于保安制服仿制警服的行为,历来持有明确的查处立场。擅自更改字样,触碰执法形象的行为,理应一并受到调查。
归根结底,大家转发这篇文章并非针对某个特定业主。
辛勤工作一整天,绿灯已经亮起,突然有人伸出一只手让你停车,仅仅是为了给旁边的豪车让行,这样的遭遇,你是否感到愤怒?
今日若对保安在云锦东方门口的拦车行为默许,明日其他红线小区、商圈、会所或许都会效仿此招数,公共道路便会沦为价格优先的VIP专用道。
缴纳的物业费所涵盖的,是清洁服务、保修保障以及守护单元门的职责,而非购买交警的指挥权。
豪华住宅的尊贵,不应以路过的司机按下刹车的那一刻为代价。
无论身份高低,皆须遵循同一规则,此言不仅镌刻于驾驶考试教材之中,亦应作为物业管理员工手册的序篇。
在规矩的面前,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地位,这一道理绝不应仅仅停留在口号的层面。
在云锦东方的门前,那些阻挡道路的手臂,阻挡的是滚滚车流,彰显的是特权象征,然而放行之际,却是对公共规则的公然挑战。不论物业费用多么高昂,我们购买的仅仅是服务,而非执法的权力;即便小区富丽堂皇,居住其中的也是业主,而非享有法外权益的民众。公共道路属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法律明文规定直行优先,这一原则不受房价高低的影响,也不因个人财富的多寡而有所让步。
即便服务再昂贵,也不得逾越法律的边界;即便业主再富有,也不得采取规避规则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