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展开的一次美国政策讨论,正把一个现实问题推到台前,即监管对象不仅包括整车品牌、还包括软件、芯片、传感器和车联网模块以及资本关系时的规则会把谁拦住呢?
2026年9月初,美国汽车创新联盟向国会提交联合公开信,通用、福特、丰田、本田、宝马和梅赛德斯-奔驰等公司都在签名之列。公开信提出对涉及中国软件、硬件及中资背景的智能网联汽车实行更加严格的规定,主要是基于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连接以及远程控制等问题。
这场政策讨论的特点在于中国的品牌智能电动车还没有大规模进入美国私人消费市场,但是相关的企业已经先行推进制度防线。也就是说争议并不是围绕已经发生过的市场竞争展开的,而是围绕一种“竞争可能到来”的预判来展开的。
真正复杂的地方,在于股权和供应链层面。
相关的方案中反复提到的一个标准就是将中资持股比例超过15%的企业纳入限制范围,但是这个数字看起来很清晰,执行起来却并不简单。全球汽车产业早已形成交叉持股、合资生产和零部件协作的网络,企业的注册地、品牌归属、生产地点与股东结构,并不总能被简单切开。
以梅赛德斯-奔驰为例,在吉利和北汽股权结构上占有比例较大,合计接近20%。如果按照单一比例直接判定,则提出规则的企业也可能会出现适用范围过大的情况。梅赛德斯-奔驰是否会被纳入限制,最终还要根据法案文本及执行细则来决定,但该例子已经表明供应链与资本联系很难用一条线彻底隔离。
政策制定者所遇到的问题还有,即智能汽车本身已经不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机械产品了。车联网通信、操作系统、辅助驾驶感知、远程升级以及数据处理等各个部分一般都会出现不同国家的软件厂商或者不同的技术团队之间的竞争情况。
美国自动驾驶企业与极氪合作的案例也体现出矛盾性。根据安排,极氪在中国工厂提供不含芯片、传感器和自动驾驶计算平台的基础车辆平台,车辆运抵美国后由当地工厂进行安装相关设备和系统的加工。材料中提到截至2026年8月,进入美国的极氪底盘已超过3200台。
该做法也证明了产业合作不会因为技术限制而自然消失。企业会采用拆分采购、分段组装或者本地集成等方式来继续使用不同的地区制造能力进行产品开发工作。即使增加了关税、运输和人工成本,只要基础平台在空间利用率、生产效率或价格上仍有吸引力,则合作仍会有存在的商业理由。
这也把讨论引向了汽车行业最核心的竞争变化:智能化功能究竟应该成为高价选装服务,还是随着规模扩大逐步进入普通车型?
以往一些欧美车企尝试用软件订阅、功能解锁以及高级辅助驾驶服务的方式提高单车收入。但是中国电动车企业却在更大的竞争环境下加快了功能下沉的步伐,激光雷达、智能座舱和城市辅助驾驶逐渐出现在更多的价格区间当中。两种商业模式的差异,不只是售价高低的问题,也涉及到研发节奏、供应链效率和消费者对功能的预期等内容。
如果市场开放程度降低,北美消费者接触不同的技术路线、价格方案的机会也会减少。对于本土车企来说,限制外部竞争可以争取调整时间,但是能否由此改善软件体验、降低成本、加快产品更新,则还要看企业的自身表现来决定的。制度壁垒只能改变竞争环境,并不能自动取代产品研发工作。 类似争论在汽车工业历史上也未曾停止过。上世纪80年代初期,日本汽车依靠燃油经济性好、制造效率高和价格低的优势抢占了美国市场的份额,在当时的美国市场上也有许多以配额、贸易安排等方式来缓冲冲击的措施。但是后来竞争并没有就此停止,而是在整车价格的基础上又延伸到生产管理、产品设计和技术路线上去。
今天的变化就是竞争对象已经由发动机、变速箱和车身制造扩展到了算法、算力、数据以及软件生态上。限制某些产品进入市场,在短期内可以减缓压力,但是不能阻止技术范式继续发展。
美国汽车产业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不是能否阻挡某个品牌,而是在开放与安全之间建立更加精确的规则:哪些数据必须被保护起来?哪些技术确实存在风险?股权关系怎样认定才公平合理?供应链审查又该如何避免误伤呢?
只有把这些边界讲清楚,安全政策才会不会演变成覆盖过宽的产业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