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付款再看合同!270万车主竟成局外人!水深难测!
那个下午,北京一家4S店门口挤满了人。刚刷完270万买劳斯莱斯的车主攥着合同,手指关节发白。店员递来的茶水还冒着热气,合同条款却冷得像块冰。"钱都付了才让看合同?"他嗓子发紧,空气里响起几声手机拍照的咔嚓声。围观人群里有人嘀咕:"这哪是买车,简直是抽盲盒。"
汽车销售的水比想象中深得多。重庆工商局早在十年前就曝光过八类购车霸王条款,可直到今天,经销商还在玩"解释权归销售方"的把戏 。有车主刚提车就被备用钥匙开走,维权时才发现合同里藏着魔鬼条款;有人掏钱置换问题车,转眼车财两空 。这些不是故事,是每天都在上演的现实。
签合同时的陷阱多得让人防不胜防。某豪车合同里藏着"交车时间地点由卖方定"的条款,买家连维权地址都找不到 。更荒唐的是,有经销商在格式合同里写"进口车无保修",逼着买家自愿放弃三包权利——可法律明明规定进口车同样享受三包 。律师们见得太多,他们说这属于典型的欺诈销售,故意隐瞒关键事实。
最狠的还是那招"预付款锁定"。销售员满脸堆笑说名额有限,催着客户赶紧打款。等真金白银进了账户,合同才慢悠悠拿出来。北京某市政公司吃过这亏,抵押的汽车配件烧成灰烬,保险公司却拿着他们签字的赔偿协议当挡箭牌 。那份协议签得憋屈,可白纸黑字甩在法庭上,法官也只能摇头。
新车主的委屈在社交媒体上炸了锅。有人翻出录音证据,清楚听到销售主管说"这是第一笔垫付款" ;有人贴出聊天记录,红色圆圈标着销售回避问题的答复。270万劳斯莱斯车主的帖子下,三万条评论汇成一句话:"我们不是怕花钱,是要花得明白!"
法律不是没给消费者撑腰。刚实施的预付式消费新规明确: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款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说得更直接:"哪怕商家跑路,只要提供名称地址,法院照样能判" 。可问题在于,豪车合同里总藏着"不可撤销订单"条款,退订费高得吓人。就像网友说的:"这不是卖车,是变相抢钱。"
行业潜规则正在反噬整个市场。某品牌被曝出"先付款再看合同"后,当月销量直接腰斩。上海车展上,举着"还我知情权"标语的车主被保安拖走的视频传遍全网。北京金融法院的判决书里藏着警告:若经营者拒不提交关键证据,可直接认定消费者主张属实 。
那个劳斯莱斯车主最后还是请了律师。合同上"18个月交车期不赔违约金"的条款刺痛了他的眼。有人劝他认栽,他甩出手机里收藏的法条截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写得清清楚楚:格式条款不合理?无效!
消费者的觉醒让经销商慌了神。重庆曝光的八类霸王条款里,"双方合同由卖家保存"这条最可笑 。如今有年轻人带着录音笔去签合同,还有人直播购车全过程。某4S店经理私下抱怨:"现在卖辆车比查酒驾还紧张。"
当汽车销售合同变成文字游戏,我们还能信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杨立新说得干脆:"扣除高额手续费?不准!收转让费?违法!" 。下次再遇销售说"名额马上没了",你会伸手要合同还是掏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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