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日内瓦。 WTO散发中国诉土耳其电动汽车和其他车辆限制措施案(DS629)专家组报告,支持中方主张,裁定土方涉案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同一时间,比亚迪在土耳其马尼萨那座规划10亿美元、年产15万辆的工厂,依然没有开工。
这场博弈的起点在2023年3月。 土耳其宣布对自华进口纯电动汽车加征40%附加关税,叠加10%最惠国关税,实际税负达到50%。
有意思的是,就在这道关税生效前一天,2024年7月8日,埃尔多安亲自见证比亚迪与土方签署投资协议。 10亿美元,马尼萨建厂,年产15万辆,5000个就业岗位,2026年底投产。 作为对价,土方承诺对投资鼓励政策范围内的汽车进口只收10%关税,免去40%的附加费。
复旦大学中东研究中心研究员邹志强点得很透:土耳其希望通过关税撬动中国车企赴土投资,推动本土新能源制造,并以土耳其为基地向欧盟出口。
按照WTO专家组后来的认定,土方设置的壁垒不止是关税。
进口许可证制度要求,非区域贸易协定伙伴方的电动汽车进口,必须满足一系列售后服务条件,在土耳其七个地理区分别建立至少20个授权服务站,为每个品牌设置专属呼叫中心,建立不少于40人的本地呼叫中心,设置授权代表,并就动力电池监测监管作出书面承诺。
这些要求需要在产品进入市场前就先投下大量资本。 靠歧视性关税制造压力,再拿豁免当奖励,本质上是用行政壁垒重塑企业的投资选择。
到了2026年初,因为工厂迟迟没有实质进展,土方暂停了比亚迪享受的进口税优惠。 同年6月9日,比亚迪执行副总裁李柯表示,土耳其项目已经搁置,没有重新启动的时间表,公司当前优先推动匈牙利工厂。
媒体报道显示,比亚迪在土耳其的月销量从2026年1月的3866辆跌至6月的83辆,跌幅约98%。
关于"土方强逼比亚迪无偿转让三电技术"的说法,目前主要见于自媒体披露,WTO裁决书与商务部通报中并未直接点名"技术勒索"。 能坐实的,是土方通过关税、许可证、售后门槛等组合手段,显著提高了中国车企在土经营的确定性成本。
专家组的两项核心认定很清晰:
第一,附加关税超过约束税率。 土耳其对电动汽车及部分混动车征收的附加关税,突破了其WTO减让表承诺的约束税率,违反GATT 1994第二条规定。 同时,土方给予区域贸易协定伙伴方免征待遇,对中国车辆构成差别化政策,违反第一条第一款最惠国待遇原则。
第二,进口许可证制度违反国民待遇。 专家组认定,土方的售后服务要求及通过进口许可证执行这些要求的机制,均不符合GATT 1994第三条第4款规定的国民待遇义务,给予中国车辆的待遇不如给予同类车辆的待遇有利。
土方以健康、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碳排放增加为由抗辩,专家组未予支持——土方未能证明电动汽车和混动车进口会导致二氧化碳排放增加或阻碍减排目标实现。
项目搁置不等于欧洲战略停摆。李柯明确,比亚迪把匈牙利工厂列为欧洲产能建设的优先事项,并考虑在南欧寻找可以直接接手改造的现有工厂。 匈牙利是欧盟成员国,本土生产直接享受欧盟单一市场准入,土耳其赖以谈判的地缘筹码就此失效。
从商业角度看,比亚迪用匈牙利+南欧备选的组合,化解了对土耳其单一跳板的依赖。 10亿美元投资虽未在法律上宣布取消,但原定2026年底投产的目标已经难以实现。
土耳其付出的是实打实的产业机会成本。 10亿美元投资、15万年产能、5000个高薪岗位、欧亚新能源制造枢纽的定位——这些原本触手可及的红利,因为政策的不确定性而停摆。
中方虽然在法理层面完胜,但土耳其"欧洲跳板"的战略节奏被打乱,前期对接、筹备的沉没成本已经产生。
更重要的是,这件事给所有中国车企出海提了一个醒:关税优惠可以与投资绑定,但投资激励的存续必须可预期;市场准入可以作为谈判筹码,但核心技术永远不在交易清单上。
土耳其想用"关税墙+本地化要求"换中国车企的三电技术,算盘打得精明,却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政策可以随时转向,再优厚的激励也会失去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