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7万买的奔驰今年投保52万,被严重追尾后几乎报废

“刚按 52 万保额买完保险 5 个月,车被撞得几乎报废,对方全责,理赔却只给 24 万,这换谁能接受?”36 岁的武汉企业女高管张女士对着停在 4S 店的奔驰车,满是无奈与困惑。这场发生在高速上的严重追尾事故,不仅撞毁了她的爱车,更牵扯出一场关于车辆价值认定、保险赔付原则的行业争议。

2025 年 8 月 31 日下午 5 点半,张女士独自驾驶着奔驰 EQS450 + 从河南返回武汉,行驶至 G0424 京武高速黄陂区段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撞击打破了旅途的平静。“对方从中间车道直接把我撞到应急超车道,车子失控后又掉头撞在护栏上”,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张女士仍心有余悸。

花67万买的奔驰今年投保52万,被严重追尾后几乎报废-有驾
花67万买的奔驰今年投保52万,被严重追尾后几乎报废-有驾

事故现场的视频记录下了车辆的惨状:右后方车身严重缺失,充电口裸露在外,左后方受损处甚至露出了电机,前部也因剧烈撞击发生变形,车内 3 个安全气囊全部弹出。万幸的是,张女士仅受轻微脑震荡和皮肤擦伤,捡回一条性命。湖北交警随后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明确,张女士无任何责任,对方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张女士的这辆奔驰电动车,承载着她当初的谨慎选择。2023 年 2 月 12 日,为了节省几万元开支,她通过熟人介绍从湖南某奔驰 4S 店购入了这辆试驾车,购车发票显示金额为 675552 元,双方还签订了正式的试驾车转让协议。虽然是试驾车,但在张女士看来,这笔近 70 万的支出对应的是奔驰品牌的品质保障,车辆的实际价值理应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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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在为车辆续保时,张女士选择在太平洋保险投保车损险,保额核定为 520410 元。“保险公司按车辆情况核算的保额,我足额缴纳了保费,想着万一出事能有保障”,张女士说。让她始料未及的是,仅仅 5 个月后,当车辆因事故达到全损标准时,理赔金额却遭遇了 “腰斩式” 缩水。

事故发生后,武汉当地奔驰 4S 店对车辆进行了初步检修,给出的维修报价高达 53 万元,已超出车损险保额。正当张女士以为能按保额获得理赔时,对方车辆投保的中国人保给出了仅 24 万元左右的全损理赔方案,理由是 “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

一边是 52 万的投保保额,一边是 24 万的理赔报价,28 万元的巨大差额背后,是三方对车辆价值的不同认定逻辑。

中国人保的理赔员给出明确解释:张女士的车辆存在过户记录,是从 4S 店单位名下转移到个人名下的,在法律层面属于二手车,全损理赔必须按事故发生时的二手车市场价值计算。“24 万是通过报价系统查询的同款二手车市场价,并非最终定论,我们一直愿意协商,但客户拒绝沟通”,该理赔员强调,理赔遵循的是《保险法》的 “损失填补原则”,目的是恢复被保险人损失前的经济状况,而非让其获利,且这款车型目前是否仍在生产尚未确定,无法按新车标准赔付。

而张女士的承保方太平洋保险则陷入两难。面对张女士的代位追偿申请,工作人员解释:“我们可以启动代位追偿,但只能在人保认可的金额基础上操作。如果我们超额赔付,后续向人保追偿时,对方不认可的部分可能无法追回。” 太平洋保险建议张女士通过法院起诉或第三方鉴定的方式确定车辆价值。

更让张女士困惑的是,投保时保险公司按 52 万保额收取保费,理赔时却不认可该保额对应的车辆价值。对此,保险业业内人士揭露了核心矛盾:三者站在不同的价值维度上。张女士以购车发票和投保保额为价值基准;人保以事故发生时的二手车市场公允价值为依据;太平洋保险则按 “新车购置价 × 折旧系数” 核定保额,三者的计算逻辑本就存在差异。

这次事件并非个例,90%的车主都踩过类似的坑。我们买保险的时候,销售只会催着保额越高越安心,却绝口不提“高保理赔”的猫腻。你按新车价或者指导价交保费,保险公司却按折旧后的低价理赔相当于花了冤枉钱买了缩水保障。更糟的是,一旦涉及到试驾车、准新车这类特殊车型,4S店和保险公司更是相互踢皮球,消费者连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

张女士的遭遇戳穿的不是一个人的委屈,更是整个行业的乱象。4S店为了卖车,刻意隐瞒车行理赔风险,保险公司为了省成本,把格式条款玩成“免责金牌”。最无辜的就是车主,花了钱保了险,到头来却成了冤大头。现在张女士还在维权,可更多人连自己的保单里这个坑还没发现。

买保险不能光看保额数字,一定要让销售白纸黑字写清理赔估值标准。买试驾二手车前,先找保险公司算清实际的理赔额度,别等撞了车才发现自己买的是67万的保障,到头来只值24万。

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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