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经过内容编写后的文本:
扣分规定:
一、超速行驶:
1. 对于校车、中型及以上载客载货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特种车辆,若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
- 超速20%以下,扣6分;
- 超速20%以上,扣12分。
2. 对于上述特种车辆,若在普通道路上行驶:
- 超速10%~20%,扣1分;
- 超速20%~50%,扣6分;
- 超速50%以上,扣9分。
3. 对于普通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
- 超速20%~50%,扣6分;
- 超速50%以上,扣12分。
4. 对于普通车辆在普通道路上行驶:
- 超速20%~50%,扣3分;
- 超速50%以上,扣6分。
二、超员驾驶:
1.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汽车:
- 超员20%以下,扣6分;
- 超员20%以上,扣12分。
2.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
- 超员20%~50%,扣6分;
- 超员50%~100%,扣9分。
3.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
- 超员20%~50%,扣3分;
- 超员50%~100%,扣6分;
- 超员100%以上,扣12分。
三、超载行驶:
- 超载30%以下,扣1分;
- 超载30%~50%,扣3分;
- 超载50%以上,扣6分。
四、逆行:
- 在普通道路上逆行,扣3分;
-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扣12分。
五、倒车或违规掉头:
- 在普通道路上,扣1分;
- 在高速公路上,扣12分。
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对于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车辆,扣1分;
- 对于上述特种车辆,扣3分。
七、校车相关问题:
-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扣3分;
- 未对校车车况进行检查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扣3分;
- 无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扣9分。
八、疲劳驾驶:
-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不足20分钟,扣3分;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不足20分钟,扣9分。
九、逃逸问题:
- 造成轻微伤或财产损失后逃逸,扣6分;
- 造成轻伤以上或死亡后逃逸,扣12分。
其他扣分项目:
- 不按规定会车、使用灯光等,扣1分;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扣3分;
-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扣6分;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等,扣9分;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扣12分。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