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交通安全礼包 “六一”别样礼物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和睦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5月28日,省公安厅交管局整理公布了几类涉及未成年人安全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希望社会、学校、家长重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1 骑玩具车过马路
低龄儿童爱玩、活泼好动,对道路交通中的危险识别和感知能力不足,家长稍不留意,儿童就会独自骑行平衡车、滑板车上路玩耍。
交警提示
家长不要带着孩子或放任其在马路上、马路边、停车场等地方玩耍,以免车辆启动、倒车或者转弯时撞到孩子。对低龄儿童来说,家长在过马路时应牵住孩子的手腕,以免孩子突然奔跑发生危险。
2 未给孩子戴头盔
部分家长骑行电动自行车只给自己佩戴安全头盔,却将孩子完全暴露在危险之中,有时为赶时间,甚至出现闯红灯、逆行、随意横穿马路等行为。
交警提示
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12周岁以下的儿童,家长要以身作则,不闯红灯、不逆行,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安全头盔是骑乘人员的“保命盔”,请一定要全程全员规范佩戴。
3 过马路未走斑马线
部分学生交通规则意识淡薄,对交通安全风险的预判能力较弱,过马路时未养成走斑马线的习惯,容易出现不观察周围车辆动态就横穿马路的危险行为,有时甚至存在横冲直撞、猛跑、忽然加速或折返等行为。
交警提示
过马路时走斑马线,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红灯停、绿灯行。在无信号灯的路口,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家长要教育引导孩子不在道路等机动车通行处嬉戏、踢球、溜旱冰、追逐打闹、学骑车等,以免孩子冲出路面发生危险,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同时,机动车驾驶员也要有“防御性驾驶”意识,适当减速、脚备刹车,防范其他车辆或行人突然从两侧冲出。
4 未在规定车道骑行
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不足,欠缺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在道路上骑行容易出现不走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随意变道等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
年满12周岁才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划定非机动车道的,要靠道路右侧骑行,要遵循交通信号灯,不闯红灯,不单手骑车,不逆行;在转弯和交叉路口时,务必提前观察周围交通情况,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避免分心骑行,拒绝边骑行边使用手机或听音乐。
山西公安交警提醒,如果您是学生,请时刻警惕以上交通危险行为,上下学、外出、游玩牢记交通安全。如果您是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要切实肩负起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为孩子做好榜样,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记者 杨沫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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