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云社擅自营业3个月以上被处罚,所犯何事?

近日,德云社被处罚的消息引起网络热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6月2日,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德云社做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
德云社擅自营业3个月以上被处罚,所犯何事?-有驾
处罚详情显示,当事人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并且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德云社擅自营业3个月以上被处罚,所犯何事?-有驾
对此,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些网友表示—— “有点钱也不能无法无规吧?”“再红也要对法律有敬畏”“三万元对于庞大的德云社是毛毛雨”……也有网友表示——“经商的被罚很正常,以后注意就是了”“一码归一码,不要上纲上线”……
从法律层面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旭亮解释,德云社经营场所属于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公共场所,其因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且擅自营业超过3个月以上,理由受到行政处罚。属于公共场所类型的经营企业,如果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经营的,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分析,德云社在演出过程中提供茶水小食等非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售卖食品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德云社被处三万元罚款,实际上是顶格处罚,说明违法情形比较严重。如果因食品安全问题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德云社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据了解,德云社是中国大型专业相声社团之一,全称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德云社曾经名为北京相声大会,2003年更名为德云社。
企查查显示,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4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惠。经营范围包括戏剧、曲艺表演;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零售音像制品、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食品;餐饮服务;组织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等。
天眼查“历史法律诉讼”显示,该公司此前还涉及多项法律诉讼,案由包括合同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作品表演权纠纷等。
马丽红律师表示,作为国内最大的相声表演团体,德云社为相声艺术的发展和弘扬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同时近年来也曝出了一些负面新闻。艺术经营团体想行稳致远需依法合规,尤其在涉关人民身体健康的公共利益问题上更不能存在漠视侥幸心理,德云社应借此机会积极整改,堵塞自己的管理漏洞,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自己的口碑和正面形象。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沈若水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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