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央视《财经调查》曝出市场上不良商家无资质“手搓汽车”的事件,这件事一下子把民生话题推到风口。随后,多地媒体持续跟进报道。
在福建仙游,公安启动“仙盾-3号”专项行动,持续对三轮车和所谓的“老头乐”交通违法进行整治。宣传时,交警把背后的原因讲得很清楚:这类车辆属非标,无法在公共道路上合法上牌,也就没有合法的行驶权。更关键的是,车辆安全性能差,一旦发生事故,损伤或伤亡,追责和赔偿都很困难,受害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车主要高度重视。
在四川德阳,公安交警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全面铺开低速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执法时坚持刚柔并济:对屡教不改、严重违法者顶格处理;对首次轻微违法的驾驶人,重点做现场普法和以案释法教育,让人看到车祸的惨痛后果。治理路面的同时,还有多维宣教,想让车主在观念上也发生转变。
在山东文登,9月底前在全区开展低速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结束后转为长效严管。通告写得很清楚: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很严格。
从这些地区的做法不难看出,低速电动四轮车之所以叫“老头乐”,是因为便宜、操作简单、还能遮风挡雨,成了不少家庭的日常代步。治理的目标,是在安全底线和民生诉求之间找到平衡,不能一刀切,免得伤害群众情感。
对于车主而言,当然也得有自我约束。尤其是70岁以上的老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换用合规代步工具显得尤为重要。下面三类车,可以作为“老头乐”的替代: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无需驾驶证):作为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出行相对安全,70岁以上的老人常用,还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部分地区放宽到16岁)用于接送孩子。
轻便电动摩托车(需F证):最高速度在50km/h以内,属于机动车,驾驶需要F级驾驶证,有门槛,但续航和速度也更实用。
轻便电动三轮车(需F证):常被叫休闲三轮车,设计标准与电轻摩相似,能上牌,车身稳定、乘坐舒适,日常代步很方便。
老头乐之所以成为治理重点,根子在于潜在的重大安全风险。车主若还在用非标车辆,尽早换成合规代步工具,既是对自己出行负责,也是对生活的长期负责。也许读到这里,你会想起自己家门口的那辆车,究竟该不该换成更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