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啊,咱们平时开车,都懂红灯停,绿灯走这个基本规矩。
不过呢,交通法其实还说了,就算你绿灯亮了,过路口的时候也得慢点开,多看看周围,确保安全才行。
意思就是,你不能仗着自己绿灯,就觉得可以放飞自我,不用管其他了。
要是真出了事故,警察叔叔过来处理,他们就会查两方面:一方面是看谁闯了红灯,那肯定得负责;另一方面呢,也会看看你这个绿灯走的司机,有没有做到慢点开、多看看这些安全驾驶的本分。这么一查,两边都可能得承担责任,这事儿挺正常的,没毛病。
要是只罚闯红灯的,却对绿灯没小心开车的不管不问,那可就不是按规矩办事了。
很多人就觉得奇怪了,比方说,要是一个开老头乐的闯了红灯,撞上了遵守交通规则的小汽车,那小汽车司机是不是就完全没责任呢?要是那个闯红灯的换成了一辆机动车,警察还会不会说正常开车的机动车没减速,没看清情况也要承担责任?
是不是就会直接判闯红灯的机动车全责了?要是闯红灯的司机说对方车开得快,警察叔叔肯定会反驳说,人家多快了?只要没超速,就不叫快,你闯红灯就是你的错,得负全责!
有时候大家会想,过路口是不是减速,观察周不周全,好像不完全是判断责任大小的唯一标准,还得看事故双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交通参与者。如果两边都是机动车,或者两边都是非机动车,而且一方闯了红灯,那通常闯红灯的那一方就得负全责。
问题就来了,当一辆机动车和一辆闯红灯的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为什么机动车一方常常会被要求承担一部分责任呢?大家就想知道,交通法里到底哪一条规定了,机动车碰到闯红灯的非机动车,至少也得承担次要责任呢?
大家不是不懂路口要减速,要多观察,而是觉得,如果撞了闯红灯的机动车就不用承担责任,那撞了闯红灯的非机动车,怎么就得承担责任了呢?这不是有点让人糊涂吗?
很多人都想不明白,为啥注意观察成了正常行驶车辆的责任,而不是那个闯红灯违规车辆的责任呢?这听起来好像跟交通法说的双方责任划分有点不一样啊。大家都觉得,到底是谁违反了规矩,谁就应该承担全部后果,这样才公平嘛。
要不然,大家对这些问题争论来争论去,都好多年了,也没个痛快劲儿。
还有人问,绿灯到底要怎么走才算符合规定呢?是不是得像乌龟爬一样慢吞吞的?大家别把概念搞混了,所谓谨慎驾驶,是说你要在规定限速范围内安全驾驶,而不是说只要出了事故,就代表你没谨慎驾驶!
只要你没超速,也注意观察了,就不能说你没谨慎驾驶。
大家心里就觉得啊,红灯没有路权,这是最基本的。绿灯正常行驶,是为了让交通更顺畅,更有秩序。如果一味强调什么生命权,那开车的人也有生命啊,难道开车的就活该倒霉吗?生命是平等的,所以谁违反了交通规则,谁就应该负全责,这跟年龄大小都没关系。要是处理事故的判罚没有体现出公平公正,那大家就会觉得是法律本身出了问题,需要改改了。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