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出实招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连续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决议,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提出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培训的目标任务。



  海南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海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联合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印发《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八条措施》。该举得到了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的批示:“感谢海南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近期海南省出台《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八条措施》很有意义,是创新之举”(《中国妇女报》2022年4月8日头版文章《海南发文要求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 其中明确提出将男女平等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后,省妇联首先从逐步普及性别平等教育和提升妇女素质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入手,有效推进《措施》落地见效。省妇联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妇联干部、妇女干部和执委培训为抓手,同时,积极引导全省各级妇联组织面向村干部和农村妇女,利用特定时间节点,通过主题讲座、专题学习等各种活动,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等内容,积极推进男女平等教育进村(社区),逐步普及性别平等教育。通过实施高素质女农民培养计划、乡村振兴巾帼创新创业品牌等,引导农村妇女主动融入经济建设,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另一方面,致力于建立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工作机制,为市县乡换届建好女干部“蓄水池”,不断提升妇女素质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


  据悉,海南省的“八条措施”涉及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逐步普及性别平等教育、全面审查规范村规民约、完善涉及土地和财产权益的规章和措施、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完善保障妇女权益联动机制、提升妇女素质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将男女平等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来源:海南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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