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交通安全统筹非保险!五部门联合出手打击“冒牌车险”

以为低价买了车辆保险,殊不知出了交通事故理赔时,这份“保险单”却变成了交通安全统筹单,统筹公司无力赔偿,肇事司机只能自吞苦果。

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严控交通安全统筹业务增量风险。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企业、个体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统筹”等内容。

与此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7月29日也发布关于非法交通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明确交通安全统筹非保险,且仅限企业内部互助,对外销售属非法违规行为。

注意,交通安全统筹非保险!五部门联合出手打击“冒牌车险”-有驾

“交通安全统筹”是什么意思?其统筹的又是什么呢?

中保协表示,这类产品一般被称为“统筹车险”,在车主拿到的报价合同上,通常会被冠以“统筹服务报价单”的名称。在“统筹”模式下,车主与统筹服务平台常常以一纸合同约定保障内容,在相似的保障权益下,投保价格却比正规保险公司的价格低了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办理完所谓的交通安全统筹保单业务后,投保人拿到手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保单,而是一个标有“XXXX机动车交通安全服务条款”名字的合同。合同首页一般会注明“服务合同是具有显著行业互助性质的民事射幸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等字样。

中保协提醒,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社会上部分安全统筹公司的业务模式不可持续,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此类公司出现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蕴含较大风险。

业内专家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在交通安全统筹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监管缺失、赔付风险高、业务不规范等。交通安全统筹不属于保险业务,但一些从事该业务的公司却开展类似保险业务。缺乏严格的偿付能力、准备金、消费者保护等监管约束,存在风险隐患。

《通知》提出,治理假借交通安全统筹名义的非法经营行为。各地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要将本地区经营范围中含“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统筹”等内容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及时向同级交通运输、公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对上述市场主体业务经营情况逐一开展排查。

同时,各金融监管局要进一步规范治理保险中介市场,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等违规行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不得与从事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等业务经营的非金融持牌机构进行任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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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提醒,广大车主可通过“金事通”APP查询名下合法有效的车险保单信息,核验是否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承保,也可向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确认,以保障自身合法保险权益。

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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