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全国汽车补贴政策为商务部等 8 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 2025 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 2025 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范围:报废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登记在同一申请人名下,且报废车辆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的时间不得晚于 2025 年 1 月 8 日。
补贴标准:报废相关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报废相关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补贴范围: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 2025 年 1 月 8 日。
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 1.3 万元。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资金支持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推动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 9:1 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 8.5:1.5 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 9:1 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 9.5:0.5 比例分担。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以下经费分担办法由省级财政确定。
监督管理
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宣传引导,切实便企利民,并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强化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抽查。各地区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汽车以旧换新。要简化资金申请、审核、拨付流程,及时向消费者兑现补贴。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汽车产品、价格违法等行为的,各地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申请流程:线上化操作与材料清单
2025年全面实现线上申请,操作流程便捷高效。
申请入口:下载或登录【懂车帝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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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基础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与车辆登记信息一致);新车相关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扫描件;需为银行 I 类账户(储蓄卡或活期存折),用于接收补贴资金,需提供账户开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支行信息。
审核与发放审核时间:申请人提交完整材料后,相关部门将在10-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查(包括身份信息、车辆登记信息、交易 / 报废信息一致性校验);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提交的同名 I 类银行账户(或农村户口专用补贴账户),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清算速度为准,一般为审核通过后 3-5 个工作日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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