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型纳入新范围

随着央媒对电动车治理议题持续聚焦,社会对路面治理的关注度不断提升。自九月起,多地公安交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陆续发布新规,强调上路的电动两三轮及三轮车辆必须具备“四有一无”的资格条件,违规行为将被依法处理,治理覆盖城市主干道、集镇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

9月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型纳入新范围-有驾

在湖北恩施,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发布专项整治通知,覆盖全市两三轮摩托车与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截至九月三十日,相关部门将在国省县道、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及集镇等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查处,重点打击无牌、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超员超速、违法载人、违规载货、闯红灯、酒驾醉驾、未戴头盔、非法加装遮阳设施等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则在全市范围推进电动车灯光及重点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在主要干道、商业区周边、桥梁隧道,以及校园、医院周边等高发地段进行定点检查,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现场纠正或处罚;对非法加装强光灯的车辆,现场要求拆除。

9月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型纳入新范围-有驾

浙江台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直至九月三十日前严查速度改装、蓄电池改装、车身改装、违规加装遮阳棚等,以及其他违规改装行为。整治重点包括五类违法:速度改装(解码、刷机、改控制器等)、电池改装(更换大容量或高电压非标蓄电池)、车身改装(改装车架、结构、轮径、功率电机)、违规加装(遮阳棚、雨棚、挡风被等)、以及提供改装服务的非法行为。

各地发布的“四有一无”要素与禁改要求明确:有牌照、持驾照、购买保险、佩戴头盔,方可在路上通行;无牌照、无证照、未投保、未佩戴头盔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对于改装行为,明确不得擅自改变安全性能,执法将追溯改装源头并对相关服务商实施严惩。值得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在部分地区仍被视为非机动车,但不少地方鼓励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以提升保障。

9月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型纳入新范围-有驾

当前阶段,合规出行需同时满足四有一无等要件,执法范围覆盖重点路段、学校医院周边及事故多发时段,公众应严格遵守规定,确保路上安全与依法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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