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摩托车商会致函劝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禁止摩托车上高速,不仅是对地方立法的理性纠偏,更戳中了全国摩托车路权被长期压缩的痛点。国家法律从未禁止合规摩托车驶入高速,可湖南、江苏等十余省份却以地方规定全域禁行,城市禁限摩更是延续数十年。这种与上位法脱节、脱离现实需求的治理模式,早已到了该调整的时候。
从法律层面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仅禁止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辆进入高速,合规摩托车不在禁行之列。实施条例明确摩托车高速限速80公里、靠右行驶、不得载人,已有完整通行规则。然而浙江、上海、山东等13个省份无视统一法律逻辑,以地方规定直接剥夺合法路权,形成“国家允许、地方禁止”的法治悖论。商会发声,本质是维护法律统一与公民合法权益,而非对抗安全管理。
地方禁上高速的核心理由,是多数摩托车为125cc及以下小排量,难以跟上高速车流。现实中,125cc车型极速多在80 - 90公里,刚好符合法定限速,与大货车100公里、小客车120公里的速度差,可通过靠右行驶、规范管理化解。真正的风险不在于排量,而在于无序驾驶与路权剥夺。简单以排量一刀切禁行,是放弃精细化治理,用最省事的方式回避管理责任。
高速禁摩尚且有安全考量可议,城市大范围禁摩则更显不合理。国内多数禁摩条例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彼时城市拥堵、治安问题突出,禁摩是特定时期的权宜之计。如今交通结构、车辆技术、管理手段早已巨变,摩托车向合规化、轻量化、环保化转型,却仍被老旧政策束缚。允许生产销售、购买上牌,却不让正常上路,这种“源头放开、路上卡死”的矛盾,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制约产业发展。
当下城市交通拥堵、停车困难,摩托车短途灵活、低碳高效,是补充公共交通的理想工具。部分城市解禁试点证明,规范管理下的摩托车能提升通行效率,不会加剧拥堵。反观延续旧规的城市,一刀切禁摩催生无牌无证骑行,反而埋下安全隐患,也让民众出行选择被不合理压缩。
安全与路权并非对立,禁止不如善管。地方应摒弃简单粗暴的管控思维,高速层面落实国家法律,对合规摩托车开放通行、严格监管;城市层面废止过时禁摩令,以牌照管理、限行区域、违法严惩替代全域禁行。
中国摩托车商会的劝阻函,是理性的提醒,更是时代的呼声。法治统一要落地,民生需求要回应,老旧的禁限摩政策该与时俱进了。唯有以精细化治理取代一刀切,才能平衡安全、效率与权益,让合法骑行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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