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车20多天就故障频发,这沃尔沃S60还能退吗?

“新车买回来还没有一个月,却频繁出现‘自动跳挡’等故障,太可怕了。”近日,南昌市民马先生自述的一段用车经历,引发了众多关注。原来,他新购置的沃尔沃S60在短短20余天内,就频繁出现自动跳挡、刹车踏板异响等故障,而4S店给出的解决方案却未能让他满意,一场围绕新车质量与消费者权益的纠纷就此展开。

提车20多天就故障频发,这沃尔沃S60还能退吗?-有驾

事情经过

有媒体报道,2025年清明假期期间,马先生在江西通沃沃尔沃4S店选购了一辆“S60智远”汽车。然而,提车后不到20天,问题便接踵而至。马先生发现,车辆出现了自动跳挡的情况,比如正常挂上D挡踩油门时,车辆竟会自动变为P挡。这一状况让马先生很担心,他表示,一旦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跳挡,后果将不堪设想。出于安全考虑,他立刻将车送到了4S店进行维修。

然而,4S店并未查出问题,仅仅几天后,就通知马先生把车开回去。可就在取车当天,车辆刹车踏板又出现了异响。无奈之下,马先生只能再次将车送回检修。这次,4S店称需要更换一处价值2万元的零件。这让马先生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买到了一辆故障车。

提车20多天就故障频发,这沃尔沃S60还能退吗?-有驾

面对记者的询问,马先生明确表示,他希望能退车。在他看来,未检测出跳挡问题,并不意味着隐患已被排除,而且新车更换零件,会对车辆价值造成贬损,相关风险不应由消费者来承担。

4S店表示:车辆不符合“三包”退换货条件

5月15日,记者跟随马先生来到了江西通沃沃尔沃4S店,并联系了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洪都分局的工作人员前来调解。在调解现场,江西通沃沃尔沃4S店的邬经理表示:经检测,并未发现马先生反映的跳挡问题。检测过程中,我们首先用电脑读取车辆数据,发现所有指标均合格,未出现异常。技术人员根据马先生描述的使用情况,进行模拟挂挡测试。经过两天测试,未发现跳挡情况。针对刹车踏板异响,经检测发现系BCM2系统故障,通过更换零件可彻底解决该问题。

但马先生对此并不认同,他提出疑问,对于跳挡这类概率性故障,4S店是否做到了充分测试,4S店所称的两天时间内,共测试了多少次?邬经理回应称,车辆已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检测,符合出厂标准。至于模拟测试,技术人员不记得具体测试次数,马先生若对4S店检测有异议,也可自行寻找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若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查出车辆存在跳挡问题,4S店将承担赔偿责任。

提车20多天就故障频发,这沃尔沃S60还能退吗?-有驾

马先生接着质疑,新车购买未满1个月就出现零件故障,且4S店方并未给出故障原因,是否说明汽车存在质量问题?邬经理则解释道,BCM2系统故障并不满足汽车“三包”政策规定的退换货条件,但马先生的车仍在质保期内,4S店会承担车辆的维修费用,将车辆维修好再交还马先生。

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要求4S店出具车辆检修情况的书面报告,如果达到了“三包”政策的退换货条件,则应按照政策执行。如未达到退换货条件,且马先生不同意现有解决方案,还需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截至媒体报道前,马先生并未和4S店达成一致意见。面对提车20多天就故障频发的沃尔沃S60,这车还能退吗?

律驰驾道观点

一、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分析退车条件

1. 7日与60日或3000公里退换条件分析

第二十二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7日退换:马先生购车后20余天才发现问题,显然超过了7日的时间限制,不符合此条规定的退换条件。

60日或3000公里退换:马先生购车后的时间在60日内,但遇到的问题是自动跳挡和刹车踏板异响,并未直接涉及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等严重问题,因此不符合此条规定的退换条件。

2. 三包有效期内退换条件分析

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更换次数与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主线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动力蓄电池的运输时间,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修理时间。

现有情况:马先生的车辆虽然出现了自动跳挡和刹车踏板异响的问题,但4S店并未承认这是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且马先生也未提到车辆因此问题被修理过多次或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同时,刹车踏板异响问题虽然被诊断为BCM2系统故障并需要更换零件,但这并不等同于发动机、变速器等关键部件的更换,也不符合同一主要零部件累计更换2次的条件。

后续可能:若马先生的车辆后续因同一质量问题(如自动跳挡或刹车踏板异响)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累计修理超过4次,那么马先生将有权根据此条规定提出退换车的要求。

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分析举证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马先生购车后20余天就发现了车辆问题,这明显在六个月内,因此举证责任应由4S店承担。4S店虽然进行了检测,但马先生对检测结果表示怀疑,并质疑检测的充分性。在这种情况下,4S店有责任进一步提供证据来证明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充分性,或者接受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以明确责任。

综上所述,本案目前并不符合退换车的条件。然而,若马先生的车辆后续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累计修理超过4次,那么他将可以提出退换车的要求。同时,4S店作为经营者,在消费者提出质疑时,有责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提供的商品不存在瑕疵。若4S店无法充分证明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充分性,或者第三方检测证实车辆存在问题,马先生的权益应得到保护。因此,建议双方保持沟通,若问题持续存在,可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来明确责任归属,并据此作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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