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两项新政策,分别是《厦门市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和《政府定价停车收费标准》。这两项政策将从2021年5月1日开始执行,并一直持续到2026年2月28日。新政策对全市的政府定价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管理与分类,旨在提升停车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根据新政策,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被划分为三个类别,并详细说明了收费标准和免费时段。车辆停放将按照15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15分钟也将按照15分钟计算。同时,也设定了特定的免费时段,如每日22:00至次日07:30,以及车辆首次停放的前15分钟。
另一方面,停车场也有其独立的收费标准。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同,停车场以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新政策同样设定了停车场的免费时段,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如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等,提供了特定的优惠政策。值得一提的是,同一停车场内,地下停车位的收费将低于地面停车位10%以上。
此外,新政策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定价停车场的分类标准,包括一类、二类和三类停车场,并对每一类停车场的性质和范围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对于不同规格的车辆,如小型、中型和大型车辆,也制定了相应的停车收费标准,确保了收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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